外地考生就地高考 不是非要等到2020年
中國社會和經濟的進步與發展,現在已經到了以“天”為單位來進行衡量、評價的時候,為什么在教育問題上,要以“十年”這個如此長遠的規劃,來消磨掉人們對教育公正與公平的期盼和等待?
兩會召開前夕,在教育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這樣一條信息,今年有望啟動“制訂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的調研工作,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表示,到2020年,具體辦法應該會出來。(3月2日《新京報》)
多年來千呼萬喚的外地考生就地參加高考的呼聲,總算得到了教育部的正式回應,盡管教育部的表態中多是“有望”、“應該”等充滿不確定因素的措辭,但鐵板一塊捆綁于戶籍身上的高考制度,算是有了松動的跡象。可是,作為一名外地學生的家長,面對此信息,筆者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筆者的孩子目前上四年級,參加高考是8年后的事情,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辦法》的時間進程來看,仍然趕不上趟,況且那些眼下正在上初中、高中的學生,等到《辦法》出臺,他們的命運早已被這不公的升學考試制度所改變。
從2010到2020,這十年的時間對于家有考生的外地家長來說,漫長得令人心急如焚。十年時間,對于哪個年齡段的人來說,都足以令他們感到時光流逝的無情,尤其對于快速成長中的少年兒童,錯過了這10年應當屬于他們的正當權利,是永遠無法挽回的損失。中國社會和經濟的進步與發展,現在已經到了以“天”為單位來進行衡量、評價的時候,為什么在教育問題上,要以“十年”這個如此長遠的規劃,來消磨掉人們對教育公正與公平的期盼和等待?
我們可以等待諸多計劃經濟時代就存在的制度弊病慢慢被診治,但孩子的教育尤其是公平地參加高考不能等,他們等不了十年,甚至等不了五年、三年,2020年只是一個底線,也就是說,到了那一年,所有的城市不管大小,都必須讓外地考生就地高考;但2020年的目標,并不是說,非要等到2020年才做這件事,有條件的地方應該順應民意,以只爭朝夕的緊迫感與使命感,來推動外地考生當地參加高考調研以及落實工作的進展,如,那怕先采取權宜之策,允許外地孩子就地讀高中,就地參加高考,參與戶籍地的高招錄取,而不占用本地高招錄取名額,然而循序漸進,推動考生“同權”,也比十年之間一步不邁,讓考生無助地遙望2020好得多。
外地考生就地高考,早一天實施,就會早一天有數十萬、幾百萬的孩子受益。別再讓家長和孩子絕望地等待2020年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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