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 申報手續有三大變
領表方式改變、需公安部門意見、公示時間延長
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記者嚴瓏通訊員向秀芳)我省今年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工作已于1月25日正式啟動,農村獨生女報考我省省屬高校仍可加10分。記者昨日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今年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本身沒有變化,但整個工作流程、申報資料和時間要求三大方面與去年相比有較大變化。
登記表由學校發放
據介紹,今年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工作,與其他優錄加分工作同時進行,統一將文件及相關材料發到考生所在學校,由考生本人到就讀學校、縣(市、區)招辦領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登記表,而不再由考生戶籍地鄉(鎮)計生辦發放登記表。
另外,今年考生名單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提供,縣(市、區)招辦負責錄入并將結果反饋給縣(市、區)人口計生局。
申報需公安部門意見
今年對考生的申報材料有較大的精簡,考生只需提供《登記表》原件4份、全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4份、《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戶籍地《村(社區)委會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4份。不再需要公安部門《戶籍證明信》、《育齡婦女信息卡(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專用)》和《鄉鎮計生辦證明信》三份附件材料。
需要強調的是,《登記表》與去年相比有較大的變化,減掉了“考生本人身份證號碼”和“照片”兩項內容,增加了“鄉鎮派出所意見”和“縣(市、區)公安局意見”兩項內容。
公示時間延長至7個多月
2月28日前,考生資料要報送戶籍地鄉鎮計生辦,3月5日前要上報縣(市、區)人口計生局,3月15日前要送本級招辦,4月15日前要上報市(州)人口計生委,5月10日前市、州人口計生委送本級招辦和上報省人口計生委。
去年省招辦對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考生公示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20日。據透露,今年省級教育部門公示時間從5月20日起一直持續到12月31日,較去年相比大幅度延長。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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