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管辦分開 招生多元競爭(2)
二、走向多元競爭:高等院校招生體制改革與高考改革
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是影響中小學教育的重要因素,其影響力通過高考制度傳遞下去,而高考幾乎成為整個教育體系的“指揮棒”。
在高等院校法人化從而確立自主招生的前提下,高考制度改革也必須走上多元化的道路,具體路徑如下:
保留高考,但是逐步實行一年多次高考?忌鷤儾槐負“一考定終身”而將考場視為戰場,他們可以自行選擇某次高考的成績作為自己的高考分數。
考試后填報志愿。高等院校自行設定高考分數線門檻,所有考生根據自己的高考成績踏踏實實地向心儀的學校以及專業投遞申請。
多元報考。允許所有考生自由地向眾多學校報考。所有高等院校除了設定高考分數線門檻之外,均自行設定其自主招生的條件和程序。各高等院校的辦學理念盡可以多元化,無論是唯分數論、唯素質論、唯精英論、唯民粹論、唯全才論、唯偏才論、唯功利論、唯人文論(或唯價值論),還是這些理念的組合,都可以在自主招生的競爭舞臺上一展身手。
雙向選擇?忌梢远嘣獔罂迹咝W匀灰材芏嘣x擇。所有高校根據自行設定的招生計劃在一定時間內發出第一批錄取通知書,而相當一部分考生或許會在一段時間內接到多家高校的錄取通知書。雙向選擇的結果就是相當一部分的錄取計劃在第一輪中沒有完成,因此必須進行第二輪甚至第三輪錄取。
在這樣多元競爭的制度下,種種關于自主招生制、推薦制、保送制、面試制是否公平,是否為腐敗制造空間的議論將變得毫無意義。當然,在這樣的制度下,有些學;蛟S會錄取那些有一些小聰明(因此高考分數不太差)的富家子弟或者官宦子弟,但是這些學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或許會付出紈绔子弟敗壞學校風氣、耗費教授精力、損害學校名聲的代價。相反,所有愿意付出財力和心血錄取潛力無窮、但家境貧寒學生的學校,將在未來獲得優厚的回報。
三、放開擇校:基礎教育的競爭化與均等化
同高等教育領域的情形相類似,人們對義務教育領域中的種種弊端可謂心知肚明并且深惡痛絕,但是由于并未清醒地認識到,所有這些弊端的根源恰恰來自公立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行政化體制,反而冀望于通過現有行政化體系的強化來解決問題。
毫無疑問,所有人都希望獲得好的東西,教育自然更不例外。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幾千年中華文明所積累的傳統,優質的教育成為所有中國人不惜砸鍋賣鐵也要追求的東西。然而,正如所有優質的東西一樣,優質的教育無疑是稀缺的,而稀缺的東西一定非常值錢。盡管政府規定公立義務教育是低價甚至是全免費的,但是優質的義務教育一定存在著某種市場均衡價格,而在今天,這就是被政府教育部門禁而不止的五花八門的“擇校費”。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也是任何禁令所無法禁止的。政府可以三令五申讓擇校費“非法”,但是總不能禁止優秀的中小學收取“贊助費”吧,更擋不住民眾為了自己孩子的未來以高昂的、前赴后繼的、無所不用其極的自愿精神爭相向這些學校“奉獻愛心”。
無論是為了應對“擇校費”的問題,還是為了推進義務教育的長遠發展,唯一的改革之路是放開義務教育的市場,讓市場力量充分發揮提升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作用,讓政府的資源發揮促進教育公平的作用。具體而言,義務教育的改革路徑如下:
放開民營中小學的設立。民眾完全可以選擇私立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當然,政府要對所有中小學,無論是公立的還是民營的,制訂一些最低標準并一視同仁地加以執行。
有條件地放開公立中小學擇校。所有民營中小學自然是完全放開擇校,而所有的公立中小學均有條件地放開擇校。所謂“條件”,亦即政府可以制定一定的監管條例,例如管制學校招收鄰近學區適齡學生的百分比,管制學校的師生比,管制學校的教學實踐甚至教學品質(最低考試或測驗分數等),最高收費標準等等。
學校自行制訂收費標準。所有中小學,無論是公立的還是民營的,均自行制訂收費標準。如此一來,在公立和民營學校尤其是優質公立學校之間充分競爭的情形下,收費標準的高低自然與教育品質的高下、學校的地理位置以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呈現相關性。簡言之,所有中小學的收費走向市場化。
國家按人頭定額撥款。國家設定基準收費標準,政府根據這一標準依學生人頭數向所有公立中小學撥款。民營中小學如果愿意參照政府對公立中小學的監管措施開展教育活動,政府也應該依照同樣的方式按學生人頭撥款。基本義務教育的基準收費標準,由有關教育專家依照基本水平的義務教育提供所需的成本進行測算、擬定并經過全社會征求意見,在一定時間內形成政策與法規。為了實現不同地區基本義務教育品質的均等化,依照基準標準確定的政府撥款水平或許在不同地區有一定的差異。所有教育機構,無論是公立的,還是民營的,學費在基準標準之下的部分不向學生家長收取,而是轉向政府申領撥款;鶞蕵藴实脑O定水平不能太低,必須達到讓絕大多數(例如90~95%)的適齡學生基本上可以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的程度。
在這樣的體制下,無論是民眾、學校還是政府,都沒有必要為“擇校費”的事情而一籌莫展。“擇校費”變成了公開透明的收費,民眾對于高收費的選擇完全基于市場化的判斷。所有的學校必須競爭起來,提高效率,改善教育品質,以吸引更多的學生,從而從政府以及學生家長那里獲取更多的資源。
那么,貧困家庭的孩子在這樣的體制下會不會利益受損呢?這取決于政府的所作所為。首先,大多數公立中小學實際上是免費的,因此貧困家庭必須也完全有機會讓其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其次,政府通過強制公立中小學以基準收費標準招收一部分學區內學生的管制措施,可以確保那些碰巧住在高收費學校附近的適齡學生就近入學;再次,政府可以為貧困家庭發放“教育救助券”,讓他們以此貼補學費從而能自由選擇收費偏高的學校;最后,政府從原來重點學校的投入中節省出大量經費,可以轉而投向農村、山區、邊疆、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居區,興辦依照基準標準收費的公立中小學。此外,政府還可以設立專項獎勵金,對所有從高收費學校轉到低收費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收入補償。
總之,為貧困家庭的兒童提供更多的教育資源和機會,亦即推進教育的縱向公平,這是政府的責任,而政府完全擁有多元的政策工具來推進這一目標的實現。把市場卡死,并不能促進公平。
四、與市場互補:公共財政轉型與公共教育資源的再配置
教育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引發了公共政策研究界對于政府職責的大思考。盡管人們對于中國教育體制改革的總體評價有意見分歧,但是不同意見之間卻有一點共識,即政府對于教育事業的投入相對不足。
政府增加對教育的投入是必要的,但我們認為,公共財政教育投入的流向更為重要。新教改的核心是打破教育的行政化體制,打破行政化的核心是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是公共財政的轉型。
大量數據表明,目前我國公共教育經費流入高等教育領域的比重,已經超越了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這不僅導致了高等教育的“大躍進”,而且還強化了高等教育的行政化;相反,公共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的配置比重相對較低,這一方面不利于教育公平的推進,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為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提供充足的適用性的人力資源。
因此,新教改要求教育領域的公共財政模式發生轉型。在放開民間資本進入,充分重視并利用市場機制積極作用的前提下,公共教育資源配置的核心原則就是彌補市場不足。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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