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西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簡章公布。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擴大高等學校選拔人才的自主權,經教育部批準,廣西大學2010年開始試行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學校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具有培養潛能和特殊才能的優秀人才。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一)招生對象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政治品德好,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高中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規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者(外語中學、退役運動員及公安英烈子女除外)。
2.科技創新類: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并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學科競賽獲得單科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3.英語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優勝獎,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者;
4.文學特長類:具有文學創作、影視劇創作、寫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寫作競賽中獲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或獲得三等獎(含三等獎)兩次以上者,或正式出版著作者。5.高中階段獲得廣西壯族自治區“優秀學生”、“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6. 文化成績優秀,藝術(含音樂、舞蹈、美術)方面有突出特長,其中藝術項目要求達到該項目業余組等級測試的高級別者或參加省級及以上比賽獲名次者。
7. 綜合素質優秀,學習成績(3年)在本校排名年級前列的廣西示范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參加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廣西考生。
二、招生人數
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前提下,自主選拔錄取名額為100名。
三、報名要求
(1)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自主選拔測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報成功后下載填寫《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測試申請表》,向我校提出申請。-->報名系統入口<-- (注冊系統已開通)
【系統注冊開放時間為2010年元月24日零時至2010年2月23日零時,之后系統只支持已注冊并通過初審的考生查詢】
(2)完成網上報名后請將下列紙質材料(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寄至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① 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測試申請表》;
② 所在中學推薦表或校長推薦信;
③ 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表;
④ 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
⑤ 個人陳述,須由本人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字數在1200字以內;
⑥ 身份證(無身份證的,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3)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張,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同時須附考生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登記照兩張。
(4)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月24日~2010年2月22日。
郵寄材料時間:考生網報成功后,必須按要求將網報系統生成的紙質報名表格連同其它報名材料,于2010年2月24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請在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測試報名材料”字樣)以EMS方式寄達我校,逾期未提交紙質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資格。
四、選拔程序
1. 初審
報名截止后,廣西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專家委員會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0年2月28日后在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我校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 報到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2010年3月5日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報到、繳費手續(學校按有關規定收取報名費),領取準考證。考生往返費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3.測試
測試方式:初試加復試
初試:考生選擇一項特長科目(網報時須填寫)進行特色測試,特色測試在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綜中進行選擇,特色測試形式為閉卷。
初試時間:2010年3月6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詳見準考證或考場外公告。
復試:初試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入選考生
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定,并以此為依據認定考生的“自主選拔資格”(分優秀、良好兩個等級)。
5.入選名單公示
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資格認定名單經“廣西大學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通過教育部“陽光平臺”、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網站、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和中學進行四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6. 入選名單上報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選拔認定資格,與考生簽訂《廣西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誠信承諾書》,并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五、優惠政策
(一)考生獲得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認定資格后,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根據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政策,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資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錄取優惠政策:
1.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認定資格的考生,等級評定為“優秀”者,高考總分(含照顧分,下同)不低于廣西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予以優先錄取:
(1)高考總分達到(或高于)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可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任選專業;
(2)高考總分加上40分達到(或高于)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將根據其加40分后的成績及考生特長,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在考生所填報志愿的前六個專業內予以保證錄取(六個專業必須填滿且不能相同)。
(3)高考總分加上40分未達到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如填報志愿自然出檔(包括征集志愿)我校,將根據其加40分后的成績及考生特長,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安排專業,若專業服從調劑可保證錄取。
2.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認定資格的考生,等級評定為“良好”者,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享受相應優惠政策予以錄取:
(1)高考總分達到(或高于)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可在其高考總分上加20分,并根據其加分后的成績,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錄取。
(2)高考總分加上20分達到(或高于)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根據其加20分后的成績,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錄取。
(3)高考總分加上20分未達到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者,如所填報志愿能自然出檔(包括征集志愿)我校,將根據其加20分后的成績,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錄取。
(二)未參加廣西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測試者(或未獲自主選拔認定資格者),如高考文化單科成績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該科目排名前二十名者(含并列),高考總分加上50分后達到(或高于)廣西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我校將根據考生的特長錄取到相關專業學習。
(三)對于通過自主選拔錄取進我校的考生,經在校學習順利完成學業,符合學校關于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相關規定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免試攻讀本校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
六、監督機制
(一)我校成立“廣西大學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學校領導,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紀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學生工作處、教務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制定和執行《廣西大學招生監察工作實施辦法》。整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771-3237062)。
(二)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組織推薦工作。如存在弄虛作假申請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申請者相應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聯系方式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郵編:530004
八、其它
若國家或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