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按學分收費須防負面效應
27日,記者從北京市教委獲悉,高校按學分收費的方案已制訂完畢,最快于今年秋季開學進行。按學分收費之后,收費標準將根據學校的培養成本、教學成本等進行測算。多數在正常年限修習完課程的學生,所交納的學費將不會高于現行的按學年收費的標準。只有多修或是重修學分,所交納的費用才有可能比其他學生更高。
部分學生多修或重修學分,學校花費的培養成本與教學成本更高,從這個角度來看,高校實行按學分收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部分學生平時疏于學習,不能按照正常年限修習完課程,在這種情形下,高校實行按照學生學分收費,可以一定程度上“逼迫”這些學生認真學習以能在正常年限內修習完課程,從而起到節約高校教學成本、敦促學生認真學習的效用。
不過換一個角度來看,高校按照學生學分收費的負面效應也是顯而易見的。既然多修學分就要多收費,那么部分學生就可能會出于經濟因素考慮而放棄修習那些原本對其進步會有助益的選修課,從而導致部分學生難以學習到更多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其次,由于重修學分需要多交費,這樣就難免會導致部分學生通過與教師“搞好關系”乃至于通過賄賂手段來達到按時修完學分的目的,從而存在誘發校園內的不正之風與腐敗的風險。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高校按照學分收費,還可能會因為部分學校與教師熱衷于“創收”而引發道德風險。既然學生重修學分要多收費,也就意味著學校可以增加一筆額外的收入,教師的經濟待遇與辦公、生活條件也就能因此而得到部分改善,這樣一來也就難免會有部分高校與教師會在學生重修學分上做文章,比如人為增加考試的難度、更為嚴苛地批改試卷等等,從而讓更多的學生重修學分,以便達到可以增加收費的目的。筆者這樣擔憂并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當前部分學校存在的假借各種名目多收費、亂收費的情形來看,發生部分學校與教師為能多收費而在學生修習課程上設置障礙的可能性,并非可以絕對排除。
盡管當前大學教育不屬于義務教育階段,但是既然包括高校在內的學校都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并非旨在贏利的企業或公司,而在校學生也屬于缺乏經濟來源的群體,那么就不應簡單地、過度地倚賴于經濟手段,并冒可能誘發諸多負面效應的風險。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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