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5)
(五)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訪問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zstu.edu.cn)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不接受電話查詢。
專業合格人數原則上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比例確定,凡專業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請保存備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單后,在填報全國統一高考志愿時有資格填報我校的美術類專業志愿。
(六)錄取原則
1、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根據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錄取。
2、考生須達到各省(市、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成績合格且參加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
3、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不分文理按綜合分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擇優錄取。綜合分(滿分750分)計算方法為:(專業總成績折百分制×50%+文化總成績折百分制×50%)×7.5。
4、英語單科高考成績要求在60分(含)以上(滿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三、藝術設計(時裝表演及營銷)專業報考須知
(一)報考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符合國家普通高校本科藝術類專業報考條件;
3、具有一定的形體條件和表演基礎,無色盲,無色弱,身體健康,未婚,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70米以上,男性身高1.82米以上,符合時裝模特基本條件和素質(有較好的廣告模特條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適當降低,但必須在1.68米以上);
5、招生范圍詳見“2010年藝術類本科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
6、請考生報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區)有關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政策;
7、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二)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
序號 |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日期 | 報名(考試)地點 |
1 | 合肥 | 1月26、27日 |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0551-3876269 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丹霞路8號 | |
2 | 鄭州 | 1月26、27日 | 中原工學院 0371-67698700 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 | |
3 | 長沙 | 2月26、27日 | 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 0731-8873053 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 |
4 | 青島 | 2月26、27日 | 青島八大關賓館小禮堂 0532-85786212/08 青島市市南區山海關路19號 | |
5 | 杭州 (含浙江考生報考) | 3月4、5日 | 浙江理工大學(下沙校區) 0571-86843333 杭州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5號 |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一律在各考點報名時間內接受面報(不函報。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預報名,以考點確認為準)。
2、報名手續:
(1)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考生所在省(市、區)藝術類專業報考證(或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2)領取我校報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細填寫(除準考證號外),字跡清楚,書寫規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按要求在報名表、準考證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貼好,同時提供全身正面、側面5寸彩照各一張,照片背面請注明姓名、地址;
(4)交納考試費;
(5)考生的報考材料經審核合格后,面報時當場發給我校專業考試準考證,材料、手續不齊者,不予報名。
(四)專業考試項目
1、時裝表演的基本技能和知識;
2、音樂節奏和音樂小品、歌舞表演(音樂自備,題目自選);
3、測定身高、體重、三圍尺寸(自備泳裝、高跟鞋)。
(五)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訪問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zstu.edu.cn)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不接受電話查詢。
專業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凡專業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時裝表演及營銷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請保存備查)。考生在取得此合格通知單后,在填報全國統一高考志愿時有資格填報我校的時裝表演及營銷專業志愿。
(六)錄取原則
1、遵照201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根據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錄取。
2、考生須參加我校時裝表演及營銷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區)同意認可。
3、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專業成績為特優的,直接錄取;專業成績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綜合分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綜合分(滿分750分)計算方法為:(專業總成績折百分制×60%+文化總成績折百分制×40%)×7.5。
四、附則
(一)考生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
(二)新生入學一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若復查發現專業復試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費、住宿費按浙江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入學時按學年制學分標準預收取,按年度實際修讀學分情況結算。
(四)此招生簡章同時在浙江理工大學招生網站上公布。
上述內容如與現行國家和相關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和省級招生政策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