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中課改學籍規定出臺 高三不得留級轉學
高三學生學習不好想留級或想轉入別的地方參加高考,不允許。昨晚,河南省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發布消息,由省教育廳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出臺,我省從入學注冊、學生評價、升級留級、休學復學、轉學退學、借讀、畢業結業等方面對高中學籍管理進行規范。針對這項新規定,本報采訪了省會幾所示范高中的任課老師,請他們為學生解讀。
無正常手續轉學學校不能接收
規定:高中生確因學習困難無法跟班學習的,可向學校提出留級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留級,但是留級數量要嚴格控制,高中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留級。留級學生應隨下一年級學生重新建立學籍輔號,原學籍輔號作廢。
此外,高三學生原則上還不得轉學,尤其是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嚴禁各學校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和沒有學籍的學生。
解讀:這是我省高中全面進入課改后出臺的首份學籍規定。明確提出不準高三學生留級、轉學,原因可能有兩方面:一是能有效控制社會關注度極高的高考移民現象;二是能避免各地學校為了高考而進行的生源大戰。
嚴禁為往屆生辦理應屆生學籍
規定:高中生學籍需采用省教育廳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學生的學籍號分主號和輔號,主號一律采用學生的身份證號,輔號由學校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編排,學生在校期間一般不得更名。嚴禁各地和學校為高中生辦理雙重學籍或為往屆生辦理應屆生學籍,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錄取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得為其辦理學籍。
解讀:這樣做最大的作用就是能防止一些學生利用所謂的關系鉆高考政策的空子。
學生檔案好壞影響未來高考
規定:各學校都應為每個學生建立學籍檔案,每學期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此外,學生檔案還將記錄學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修習情況、德智體美發展情況等。
解讀:高中新課改后,學生檔案的建設被放到重要的位置,因為學校可根據檔案內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學分認定和各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情況,決定學生的升級、留級、畢業、結業。2011年我省將實施課改后的高考新方案,新方案規定,高考錄取時,除參看學生高考成績,還要看學生的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這些內容按規定都要記錄在學生的檔案中,因此學生檔案對學生的高考錄取將會產生重要影響。
休學不得超過兩年
規定: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者,可申請休學。休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學習者,經學校批準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可繼續休學。學生在校期間最多只能休學兩年,休學兩年仍不能復學者,應辦理退學手續。
解讀:這項規定可操作性較強,比較人本地考慮了學生就學中出現的特殊情況。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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