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區統考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各有關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從2010年起,我區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實行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組織
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工作在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安全”的原則,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牽頭并委托招收美術類本科專業的區內有關高校承擔考務工作。
二、2010年統考時間
2010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間。
三、考試科目
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科。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寫生或默寫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靜物寫生、風景默寫等方式考查;速寫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動態寫生、漫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素描、色彩的考試時間各3小時,速寫科目考試時間為30分鐘。
四、統考合格成績的使用
(一)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會同承擔考務工作的普通高校,綜合考慮美術類專業統考情況及本年度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劃定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高職(專科)合格分數線。
(二)實行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后,教育部明確的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可進行學校美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也可使用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
(三)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和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院校或專業除外)在招生時均直接使用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四)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以外的省(市、區)屬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在我區招生,原則上直接使用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不再組織校考。如特殊原因需組織校考的,必須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并批準,校考成績有效,否則一律不予認可。
(五)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參加美術類本科或高職(專科)專業校考;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只可參加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校考。普通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的所有我區考生,其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成績必須合格;高職(專科)專業錄取的所有我區考生,其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或本科成績必須合格。
五、其他
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具體報名時間及安排、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規定及要求、成績發布時間及方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等相關事宜,屆時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布。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