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通知
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招考中心),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0年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專業的專業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統考”);主持與播音、表演(含影視表演、戲曲表演)、廣播電視編導、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各專業的專業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聯考”),其它未涉及的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現將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招考高字[2009]21號)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各專業的考生(除部分專業外見〈附件〉),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所有報考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節目主持方向)專業(本科)以及省屬高校高職(專科)播音及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主持與播音及表演專業省聯考(山西師范大學承辦)。
所有報考山西師范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本科)以及省屬高校高職(專科)編導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省聯考(山西師范大學承辦)。
所有報考太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本科)以及省屬高校高職(專科)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和太原理工大學承辦的省聯考。
考生統一報名時除填寫相關報名表格外還須填寫《山西省普通高校音樂(美術)專業考試報名表》,按規定繳納藝術類考試費,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考生號的編排按省招考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招考高字[2009]2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各市招辦將所轄縣(市、區)招辦上報的藝術類報名和數碼照片信息軟盤及有關資料(含美術、音樂專業考點名稱)匯總后,于12月21日前報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將按照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要求,隨機編排考場,并將考試注意事項及要求告知考生。
省屬高校即山西大學的戲劇影視文學(藝文藝理均可)、太原師范學院的美術學(書法方向,藝文藝理均可)和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文史類)、大同大學的美術學(書法方向、藝文藝理均可)等專業的報名考試工作由各招生學校負責組織。考生報考時須繳納有關費用及數碼像片三張,填寫有關報名表格,并在規定時間按時參加考試。無當年高考(論壇)考生號及數碼照片的,一律不準報名。
二、專業考試
1、美術
(1)報到時間及地點:考生于2010年1月8日到各市招辦設立的報到點報到,具體地點由各市招辦通知。
考生報到時憑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美術專業準考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美術專業準考證》參加考試。
(2)考試科目及時間:2010年1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180分鐘)
下午:素描 14:30—17:00 (150分鐘)
速寫 17:00—17:30 (30分鐘)
各科目分值均為100分,滿分為300分。
(3)美術專業考試所用畫板、畫具、馬扎等用品考生自備。
2、音樂
(1)聲樂、器樂、電聲樂、音樂學(史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a考試科目
理論(聽寫、樂理)、專業(視唱、演唱<奏>)。
b、理論考試報到地點和時間: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于2010年1月9日上午到各市招辦設立的報到點報到領取《音樂專業準考證》,1月9日下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音樂專業準考證》參加理論考試。
c專業考試內容:所有考生均參加視唱科目的考試。①聲樂專業:歌曲一首;②器樂的鋼琴專業:練習曲一首或復調樂曲一首、主調樂曲一首;③器樂的手風琴、管弦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其中打擊樂專業:小軍鼓樂曲一首、木琴樂曲一首或鋼琴曲一首);④器樂的中國樂器專業:樂曲兩首。
⑤電聲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鍵盤<含電子琴、雙排鍵、鋼琴>、架子鼓、電吉它或吉它、電貝司、薩克斯均可)。
⑥音樂學(含史論)專業:選考聲樂或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
⑦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任選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
d、專業考試時間:2010年1月23日開始。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音樂專業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
音樂各專業:滿分為100分。聽寫、視唱、樂理各占10%,演唱(奏)占70%。
(2)舞蹈
a、考試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練習、擦地、小踢腿、蹲、單腿蹲、控制軟開度、單一小跳、單一中跳、簡單的技巧等。
自選舞蹈表演:自選1分鐘的舞蹈一段。
音樂即興表演:即興創作(現場指定)。
命題即興:隨機抽定考核內容,并在規定時間內編出四個八拍動作。
b、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于2010年1月8日到各縣(市、區)招辦領取《舞蹈專業準考證》。
c.考試時間:2010年1月23日開始。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舞蹈專業準考證》參加考試。
舞蹈專業滿分為100分。基本功考核占30%,自選舞蹈表演占25%,音樂即興表演占20%,命題即興占25%。
(3)音樂專業考試除鋼琴外,所需樂器考生自備。聲樂考場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考生要自備樂譜,也可自帶伴奏帶或清唱。電聲樂專業、打擊樂專業的考生小軍鼓樂曲帶否伴奏不限。其它器樂考生考試時一律不許帶伴奏。舞蹈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備。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