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華北電力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2)
六、錄取辦法:
1、填報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考試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
。1)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必須將我校填報為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學校;實行自主招生在我校同批次投檔前提前單獨投檔的省(市、區),考生必須在自主招生志愿學校、與我校同批次錄取的第一志愿學校(實行平行志愿省、市、區的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學校)同時填報我校。
(2)在考生所在。ㄊ、區)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
。3)在高考成績不滿足所填報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劑;
。4)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志愿填報信息通過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區招生信息網進行確認。
不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不在平行志愿的第一順序學校填報我校、在高考成績不滿足所選報專業的情況下經征求個人意見仍不服從專業調劑、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志愿填報信息通過我校招生網進行確認的,均按放棄自主選拔入選資格處理。
2、優惠分數:
取得我校自主選拔考試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分數達到我校在當地1:1投檔線下20分(以滿分750分為標準)以內(但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身體符合所報考專業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3、專業安排:
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以滿分750分為標準)加20分與普通高考考生一起按照我!墩猩鲁獭贰颁浫≡瓌t”進行專業分配并審查、錄取。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下一年的推薦資格。
八、重要日程與說明:
1、網上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5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以接收地郵戳為準,逾期將影響申請人的考試資格評定,有條件的中學煩請根據考生報考校區統一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辦,以防材料遺漏)。
2、測試通知:2009年12月15日分別通過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區招生信息網查詢,獲得考試資格的同學自行打印考試通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
3、測試確定時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在2009年12月23日前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參加我?荚嚒
4、測試時間:2010年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參加測試。
6、測試結果查詢時間:2010年3月底前。網上查詢測試結果,所有自主招生相關信息均通過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區招生信息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7、由于初審合格的人數和最終錄取人數十分有限,請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名,以免影響正常學習和選擇其他高校。
九、聯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北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2206
十、本辦法經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發布和解釋,未盡事宜參照《華北電力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上述辦法如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以教育部政策為準。
(責任編輯:王曉冬)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