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狀元代言權”是赤裸裸的炒作(2)
商家拍下北大清華10名全國高考狀元“集體代言權”,做的是穩賺不賠的買賣。其購買費看似捐助了災區,但商家有了獨家代理權以后,完全可以通過印刷教輔、生產學習用品、給產品打廣告等運作方式將投入的錢撈回來。
善于搞商業炒作,借機牟取巨額利益是商家的本性。在商家眼里,體育明星的一雙“破膠鞋”都能拍出天價,娛樂明星坐過的一個“臭馬桶”都能賣出天文數字,這都是商家的獨特到眼光,也是他們巧妙把握公眾心理的商業運作水平。如此看來,拍賣下清華北大十名狀元“代言權”的商家當然不是“傻子”。他們拉著狀元一起搞公益,只不過是一個為已牟利的幌子。
說到這里,不得不提及幫忙炒作拍賣狀元“代言權”的清華北大。學校熱心公益事業本無錯,但同樣的道理應該也適用于北大清華——如果真想捐款,為何不用校方的錢直接捐?非得扯上幾個高考狀元作甚?北大清華在新生入學后,原本應該考慮如何給狀元們提供一個清新的學術氛圍和安心學業的外在環境,然而,學校反其道而行之,拉著狀元們一起“炒作”,就不怕讓自已沾上一身銅臭嗎?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