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辦學校招生信息仍含“包就業”等字樣
日前,河北省教育廳發布了《河北省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民辦學校的招生信息中不得含有“包分配”、“包就業”、“負責安排工作”等字樣。然而,記者在走訪中發現,河北省會一些民辦學校招生信息中,依然有“保證就業”的承諾。
8月25日上午,記者來到紅旗大街附近的一所醫學類民辦學校,翻開其招生簡章,上面顯示:學生理論課學習合格后,由學校統一安排到北京、天津、石家莊等地醫院進行臨床實習,并有專人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實習情況。各專業學生畢業后,學校100%推薦就業。學校對歷屆畢業生建立專門的就業跟蹤政策,連續5年就業率保持在92%以上。”
記者以找學校攻讀為由,向招生的工作人員詢問:“到你們這兒上學,學校都推薦就業嗎?”其回答:“是的,所有學生全部推薦就業,保證每個學生有活兒干。”
在省會一所動漫設計學院,記者注意到,該校的招生信息中有這樣的承諾:入學即簽就業推薦協議,畢業合格直赴企業工作,實習期3500元。兩名正要到該校報名的學生告訴記者,他們高考分數比較低,之所以來這所學校,就是看到學校招生信息中的就業承諾,“學校保證就業,還承諾3500元底薪,真的讓人心動,可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兌現”。
隨后,記者又在省會一家報紙招生信息板塊,看到了這樣一則“高中畢業生就業直通車”的廣告,上面寫道:石家莊××科技學校應北京“國家直屬機關、中央直屬企業”等用人單位委托,現面向應屆高中生緊急招生50名。學校四大保障:保技能、保就業、保高薪、保大專學歷。
就此,記者聯系了省教育廳。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近年來,個別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向學生們隨意承諾分配就業,可等學生畢業后,承諾卻無法實現,由此學生和學校易產生糾紛。省教育部門出臺的《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暫行辦法》,其初衷就是為了保證學生的利益。根據辦法規定,民辦學校在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過程中,必須要到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表述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使用模糊語言,不得做出任何可能誤導學生的虛假承諾。諸如保證就業,甚至公布畢業實習底薪的做法是不允許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學生在報考學校過程中,如發現其招生信息存在虛假,可以直接向教育部門舉報,舉報電話為66005089。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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