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被錄取考生24日起可領檔案
2009-08-11 13:44:40
來源:騰訊網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昨天公布“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考生紙質檔案遞送辦法”,領取個人紙質檔案統一時間安排為8月24日至28日。
據介紹,2009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個人紙質檔案由考生本人按規定領取后,在報到時帶交到錄取高校。被高校錄取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報名所在的中學或區(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
考試院明確表示,考生不得擅自啟封、拆閱紙質檔案。未被錄取考生的檔案先退還到考生戶口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然后再轉送街道勞動服務所。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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