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災區困難學生全部納入國家資助范圍
隨著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進行,高校即將迎來新學子。教育部今天公布,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扎實做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尤其是新生的資助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
教育部規定,各公辦和民辦普通高校在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要盡快全面了解錄取新生的家庭經濟狀況,重點掌握生源地為汶川等地震災區、南方洪澇災區學生的家庭受災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前做好資助工作預案;要在新生入學時,對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其順利報到注冊、入學就讀。
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財政、銀監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力爭在貸款學生人數和貸款金額上有大的突破,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尤其是新生“應貸盡貸”。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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