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福建中醫學院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福建中醫學院創辦于1958年,新老校區占地1181畝,是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有權推薦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有權授予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的碩士學位。2002年12月,國家教育部對我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優秀”。2003年,福建省政府啟動以學科建設為核心的重點高校建設,學校被列為省重點建設的8所高校之一。2007年12月,學校再次以“優秀”結果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二、學校代碼:10393。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中醫學院。
六、學校校址:
屏山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號,郵編:350003;
旗山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上街華佗路1號,郵編:350108。
七、外語語種要求: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八、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錄取規則:
1、我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
2、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標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實行“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參考綜合素質結合考分錄取,考分按照所要錄取專業以授予醫學、理學、工學學位專業性質的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語文”、“外語”成績高者。以授予管理學、法學學位專業性質的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再相同,依次為“理綜/文綜”、“數學”、“外語”成績高者。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4、未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校優先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參考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學校將根據本校各專業錄取情況,酌情調整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5、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十、教育部備案專業:中醫學(100501)、針灸推拿學(100502)、中藥學(100802)、護理學(100701)、藥學(100801)、公共事業管理(110302)、臨床醫學(100301)、七年制中醫學(100501)、中西醫臨床醫學(100505)、藥物制劑(100803)、應用心理學(071502)、市場營銷(110202)、醫學影像學(100303)、制藥工程(081102)、食品科學與工程(081401)
十一、分省分專業計劃:詳見福建中醫學院2009年招生計劃(教育廳公布為準)。
十二、學費標準:詳見福建中醫學院2009年招生計劃。
十三、資助體系:
我校建立了以獎學金、減免學費、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我校每年將本科、高職學生所繳納學費總額的20%用于獎學金、減免學費、勤工助學、學生困難補助等工作。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據國家每年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據國家下達的獎學金分配計劃評審。
3、入學獎學金:有志于獻身中醫藥事業的新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在其就讀專業新生中為優秀者,按各專業新生人數比例評選,共評選20名,獎勵金額為每生800元。
4、學年獎學金:特等獎學金每生3000元、一等獎學金每生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600元。
5、單項獎:對在學習、科研、體育、文藝等社會實踐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的,給予單項獎勵每生200元。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