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寧德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福建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寧德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國標代碼:10398)。
2、辦學層次:全日制專科。
3、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4、學校地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南路98-1號。
第三條招生計劃和范圍
2009年計劃招生2000人,學制三年,招收應、往屆高中及中專畢業生。面向福建、浙江、湖北、河南、山東、江西、安徽、湖南等八省招生,有關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報考美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要求,以省定政策為準。錄取我校的考生入學后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序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備注 |
1 | 語文教育 | 110 | |
2 | 英語教育 | 100 | |
3 | 思想政治教育 | 50 | |
4 | 初等教育(英語方向) | 50 | |
5 | 初等教育 | 50 | |
6 | 美術教育 | 45 | 文理兼收 |
7 | 學前教育 | 45 | |
8 | 數學教育 | 100 | |
9 | 計算機教育 | 50 | |
10 | 物理教育 | 50 | |
11 | 化學教育 | 50 | |
12 | 生物教育 | 50 | |
13 | 體育教育 | 100 | 文理兼收 |
14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60 | |
15 | 應用英語 | 50 | |
16 | 應用英語(國際商務方向) | 50 | |
17 | 工商企業管理 | 50 | 文理兼收 |
18 | 人力資源管理 | 50 | 文理兼收 |
19 | 物流管理 | 50 | 文理兼收 |
20 | 法律事務 | 60 | 文理兼收 |
21 | 會計電算化 | 100 | |
22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45 | |
23 | 電機與電器 | 45 | |
24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45 | |
25 |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 | 45 | |
26 | 應用化工技術 | 45 | |
27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45 | |
28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45 | |
29 | 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技術方向) | 50 | |
30 | 計算機應用技術(程序設計方向) | 50 | |
31 | 計算機應用技術(多媒體與圖像處理方向) | 50 | |
32 | 文秘 | 40 | |
33 | 旅游管理 | 50 | 文理兼收 |
34 | 酒店管理 | 50 | 文理兼收 |
35 | 建筑工程技術 | 40 | |
36 | 裝潢藝術設計 | 35 | 文理兼收 |
第四條錄取原則
1、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省定的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調檔比例:按招生計劃1∶1.2調檔。
3、第一輪投檔采用“志愿優先”的原則,即在上線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第二輪以后調劑投檔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在等待投檔的線上考生中,嚴格從高分到低分,根據缺額情況,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投檔。遇到同分投檔成績,將綜合考慮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及特長擇優錄取。
4、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根據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先學校志愿后專業志愿,先第一志愿后參考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第一志愿與參考志愿的級差為20分(美術類專業和省外各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6、美術類和體育類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1∶1.2調檔。根據考生所報的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配,專業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
7、考生符合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條件等錄取照顧政策的,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會的有關政策執行。
8、如果出現省內外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的情況,可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9、如遇特殊情況,由學校提出意見,報省高招辦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收費標準
我校高職類專業學費低于省定標準,師范類專業學費按省定標準收取,以下收費標準均以物價部門審批為準。
1、學費:①師范類專業每學年3600元;②美術類專業每學年5500元;③高職高專理工類每學年5000元,高職高專文史類每學年4800元。
2、住宿費:410元/學年—820元/學年。
第六條文憑發放辦法和種類
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寧德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學歷畢業證書。
第七條優惠政策
學校設立各類學生獎學金,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類專業獎學金。學校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獎、貸、助、補、減”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申請緩交學費,還可以通過減免學費、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和爭取社會團體資助等多種途徑滿足學習、生活需要。
第八條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認真執行教育部及省招委會有關規定,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
招生監察電話:0593-2955135
第九條新生入學與復查
新生收到入學通知書后,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按《入學須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為確保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在三個月內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高招辦批準,取消其當年錄取我校資格。
第十條本章程由寧德師專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ndsz.net招生辦網址:http://www.gotondu.cn
招生熱線:0593-29551252812328
通訊地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南路98-1號352100。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