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09年高考錄取日程 7月9日開始分批進行
青海省2009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將于7月9日至8月18日分批進行。錄取日程、院校安排及錄取規則均已出爐。
【錄取日程及院校安排】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實行平行志愿,而在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的錄取中實施復征志愿。
1.提前單獨錄取:軍隊(含國防生、飛行員)、公安(武警)院校本科、航海類,教育部所屬重點師范院校的師范類專業,古巴高等學校(留學基金委項目)、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體育(本、專科)、藝術類(本科)、北京外國語大學和中國傳媒大學的小語種專業以及其他經青海省批準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時間為7月9日至12日。
2.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及經青海省批準列入第一批錄取的院校(專業)及其少數民族預科,7月13日至19日(7月13日至14日為一、二志愿投檔預錄〈高校退清多余檔案,對預錄取考生預分專業〉,15日22時前省招辦整理公布未投檔滿額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網〉,16日至17日考生填報復征志愿信息,19日復征志愿投檔錄取、調劑錄取)。
3.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本科專業及省外院校少數民族預科,7月21日至27日(7月21日至22日為一、二志愿投檔預錄〈高校退清多余檔案,對預錄取考生預分專業〉,23日22時前省招辦整理公布未投檔滿額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網〉,24日至25日考生填報復征志愿,26日收集復征志愿信息,27日復征志愿投檔錄取、調劑錄取)。
4.省內預科:省內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7月28日至29日。
5.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民辦學院、對外合作辦學及聯合辦學院校的本科,7月31日至8月6日(7月31日至8月1日為一、二志愿投檔預錄〈高校退清多余檔案,對預錄取考生預分專業〉,8月2日22時前省招辦整理公布未投檔滿額院校、自由可投考生信息〈青海招生信息網〉,3日至4日考生填報復征志愿,5日收集復征志愿信息,6日復征志愿投檔錄取、調劑錄取)。6.藝術類專科、公安類專科:8月7日至8日。
7.專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專科班、獨立設置的高等專科及聯合辦學院校的專科及經青海省批準進入專科第一批錄取的高職院校,8月9日至13日。
8.專科第二批:高職院校、本科院校設置的二級職業學院的專科、對口高職、五年制直升班、青海警官職業學院,8月14日至18日。
【錄取工作規則】
1.高等學校和省招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2.錄取時,嚴格遵循考生已填報學校志愿優先原則。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基礎上,堅持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招生部門、高等院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考生本人也要對所填報的志愿負責,對完成投檔程序后又申請放棄本人志愿而要求改錄其他院校的,取消其改錄或調劑錄取資格,并將其行為記入考生本人的誠信檔案;
3.復征志愿與原志愿原則相同。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以志愿(一、二志愿)投檔并預錄取后,未滿額的院校及專業要參加復征志愿的錄取,確保錄取工作順利完成。復征志愿投檔錄取時,招生院校不改變已按原報志愿確定為“預錄取”狀態考生的預錄取專業,并不得退檔;
4.錄取程序
(1)招生院校根據在青海省錄取批次、招生計劃提出調檔數量或比例;
(2)調控組根據院校招生計劃、投檔比例,向院校上載投檔信息和考生電子檔案(報名信息、體檢信息、成績信息、考生誠信記錄信息、志愿信息),院校在規定時間下載電子檔案;
(3)院校對擬錄取考生預分專業,對預退檔考生注明原因(對高分考生的退檔作較詳細說明),在規定時間協調退檔;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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