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涉外經濟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安徽涉外經濟職業學院
層次高職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錄取規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然不能滿足,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即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委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進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4.往屆生的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5.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6.藝術類考生要達到相應批次的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和專業合格線后,按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
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辦法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安徽涉外經濟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郵編:230601地址:安徽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合安路218號電話:0551-3858397、3858398、2323222、2323333網址:http://www.ahiec-edu.cnE-mail:shewai3333@163.com)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