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確定高考加分對象 享受5分至20分照顧
6月3日,記者從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獲悉,我省對在今年高考中享受照顧的考生作了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享受5分至20分不等的照顧。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達到二本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在二本及以下批次省屬院校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省級優秀學生、獲全國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含)以上者和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及全國中學生電腦制作活動獲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國家舉辦的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和經省招考中心審核測試,被認定為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審核被認定為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烈士子女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經省招考中心認定的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經省招考中心審核認定的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予投檔,錄取與否由院校決定。
此外,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考生和殘疾軍人考生、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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