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紅河學院招生章程(2)
15000元(含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居留許可證費、圖書館使用費,網絡使用費,語音室使用費,學生自主學習中心使用費,留學生費,學生活動費,學生證費,醫療保險費等)。出國護照由考生入學前在生源地自己辦理;出國簽證由紅河學院統一辦理,費用自理;出境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由紅河學院統一辦理,費用自理;一次往返出入境接送由紅河學院負責組織,費用自理。
9.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的監督。
10. 我校招生錄取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考生可通過生源省招考辦提供的途徑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登陸我校網站招生錄取查詢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11. 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紅河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學費執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費標準;住宿費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實際住宿標準收)。
八、我校十分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開通“綠色通道”,采取“獎、貸、助、補、減”等各項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九、校 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縣
郵 編:661100
電 話:0873—3694008(兼傳真)、3694007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