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 誰放了“電白高考舞弊案”主犯?
電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陳建明上周末被抓捕歸案,但追溯七年半前,尚有待解的重重疑點———
誰放了舞弊案主犯?無頭案!
前兩天,“逍遙法外”8年之久的廣東電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陳建明被抓捕歸案。
此前,這位茂名市電白縣前教育局長曾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暫予監外執行”,但尚未邁進監獄半步,便在公安、法院、看守所的交接中莫名“失蹤”。
一個震驚全國的高考舞弊案重犯,怎么會在多方嚴密監控下“消失”?
茂名市公安局說:電白縣法院把人從看守所提走了;法院說:人不是我提走的。
那么,究竟是誰帶走了陳建明?
誰放陳建明沒人能說清
自2002年5月起,警方開始了對陳建明長達7年的通緝;今年3月,媒體曝光陳建明逍遙法外8年;5月16日,陳建明在電白縣嶺門鎮老家被緝捕歸案。
陳建明在服刑期間突然“蒸發”7年后,日前再次回到茂名看守所。據悉,判決前陳建明曾在看守所待過一年。
2000年,本報率先披露的廣東電白高考舞弊案,轟動全國,包括15名教師在內的21名涉案舞弊者被刑拘,多名官員、學校領導落馬。
2001年10月,電白縣法院以玩忽職守、受賄等罪名,判處陳建明有期徒刑8年,但因茂名市人民醫院診斷其“患有傳染性乙型肝炎嚴重性疾病,不宜長期關押,暫予監外執行”。
茂名市公安局告訴本報記者,2001年11月13日,電白縣法院持“釋放通知書”到茂名市看守所提走陳建明。對此,電白縣法院稱,當天確實將執行通知書和釋放通知書送給了茂名市看守所,但法院沒有提走陳建明本人。那么,陳建明去了哪里?
據法律界人士稱,釋放通知書送達看守所后,犯人即可釋放。但隨后,主審法官等兩人被處理,兩人是否與“提人”一事有關,相關方面未作回應。
電白檢察院建議快收監
茂名市公安局表示,陳建明的“暫予監外執行”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負責,法院應在作出判決后將陳建明從看守所轉交給其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實際上,這些都未發生。而且就在判決書生效4個月后,電白縣檢察院先后三次建議電白縣法院及時“收監”陳建明。
第一次是2002年3月15日,檢察院認為,法院對陳建明的暫予監外執行,沒有制作《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抄送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公安機關,造成陳建明脫管、漏管,建議法院盡快找到陳建明,將其移送公安機關執行。
后兩次分別是2002年4月22日和23日,檢察院認為陳建明所患疾病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建議法院撤銷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及時收監。
發現釋放程序出錯后,2002年5月8日,警方對陳建明實施追逃。6月10日,電白縣法院發出“收監執行決定書”。據悉,今年3月間,電白縣法院曾多次向茂名市中院報告陳建明“失蹤”一事,要求加快緝捕陳建明歸案。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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