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農業大學招生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云南農業大學
2.學校代碼:10676(部標)
3.學校性質:國有公辦省屬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學制及校址:
(1)學校本部位于昆明市北市區,辦學層次為本科,學制四年。
(2)茨壩校區位于昆明市盤龍區茨壩鎮,辦學層次為專科,學制三年。
二、錄取規則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09年招生錄取規則。具體錄取規則是:
1.本專科招生全部采用網上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2.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3.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4.遵循國家教育部、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工作;
5.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英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實施外語教學。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并需參加當地招考辦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筆試成績與口試成績較高者;
6.報考“體育類” 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不低于70分,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文化錄取控制線的,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7.“生物技術”專業為國家級一類特色專業,同時又是云南省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參加第一批次錄取,高考英語筆試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
8.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9.考分達到第二批本科錄取線的一志愿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
10.對報考同一專業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在滿足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依次按平行志愿、服從志愿和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11.屬下列情況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l)有文藝特長(如樂器、舞蹈、書法、繪畫、唱歌等)的考生;
(2)有體育特長(特別是獲國家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和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
(3)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
(4)高中階段獲得省(市)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省(市)以上單學科競賽優勝獎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跡的考生;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