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新疆師范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1.院校全稱:新疆師范大學 學校國標代碼:10762
2.校本部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新疆師范大學 郵編:830054
文光校區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喀什東路16號新疆師范大學 郵編:830013
幸福路校區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幸福路773號新疆師范大學 郵編:830002
3.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普通本專科5.辦學特點:新疆師范大學位于烏魯木齊市,由校本部、文光校區和幸福路校區三個校區組成。學校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來,經過三十一年的建設與發展,已走上了內涵發展的軌道,成為專業門類比較齊全、辦學層次較高的自治區重點大學。學校有14個學院,有42個本科招生專業、10個專科專業,覆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8個學科門類,擁有2個自治區重點學科,11個校級優先發展學科。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新疆雙語教學研究中心、自治區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附設于我校。學校1993年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有5個一級學科授權點、46個二級學科授權專業,以及教育碩士專業學位點、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點,設有30多個研究機構。已經形成了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生教育、成人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中小學教育、幼兒教育在內的較完整的教育體系。
二、招生計劃、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新疆師范大學2009年招生計劃總數為3610人(不含直升本計劃)。其中,本科計劃為2920人(含區外計劃337人),專科計劃為690人。
2.錄取批次:區內錄取為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專科零批次和專科一批次,區外錄取按各省規定批次進行錄取。
三、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根據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狀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新疆師范大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3.男女比例:為優化新疆基礎教育師資結構,師范類專業在錄取時適當兼顧男女比例,比例嚴重失調時,可適當降分調整。
4.體檢標準:我校專業包括師范類和非師范類。師范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舞蹈專業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專業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要求;體育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師范類專業體檢標準執行。非師范類專業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5.單科成績要求:漢語教育學院對外漢語專業要求漢語言類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民考漢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人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法經學院經濟學專業和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要求漢語言類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民語言考生不低于40分;初等教育學院小學教育(英語方向)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少數民族數學與應用數學實驗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少數民族物理學實驗班要求理科綜合不低于100分。以上科目除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外,其他科目滿分以150分計。
6.我校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語言)專業已納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層次‘雙語’人才特培計劃”,培養從事高級理論翻譯和理論實踐的專門人才。該專業實施特殊的招收及培養政策,其中,招生錄取要求為:(1)生源范圍以母語為漢語的考生為主;(2)只錄取所填報志愿中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一經錄取不得調換專業;(3)女生錄取人數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30%。
7.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優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以外省市的招生專業,在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學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該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且不重新征集志愿進行錄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將剩余的招生計劃數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同等條件下,品行優良、文史類及理工類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進檔考生,有藝術特長者優先錄取。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3)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需提前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美術類統一考試并獲取合格證),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照當年考生情況先劃定文化課分數線,再根據考生專業加試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8.定向生在學校錄取同批次內完成計劃,若在控制分數線上不能完成計劃,可適當降分錄取,或根據生源情況與定向單位協商轉為非定向計劃。
9.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要求,報考我校高水平試點項目的考生(田徑、足球、乒乓球),需提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合格者在教育部考生信息網上公示后方可填報我校。
四、新生入學
1.收費標準: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藝術類本科6000元;理工類本科3500元;外語類本科3800元;體育類本科3300元(其中,運動訓練4500元);文科類本科3100元。藝術類專科5500元;理工類專科3300元;文科類專科2900元;體育類專科3100元;外語類專科3500元。
2.新生入校后,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對復查結果不合格(含在復查期內違反我校學生管理相關規定的)及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中以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新生,我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學年各項費用,取得學籍后,根據成績和家庭經濟情況可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特困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
4.錄取或調劑錄取到我校聯合辦學專業的學生在聯辦學校就讀。
5.學歷證書頒發:本專科畢業生由我校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方式:0991–4332596(電話)、4312920(傳真)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