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蘭州理工大學招生簡章(2)
第九條 對于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辦法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志愿情況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ㄗ灾螀^、直轄市)的考生,除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確規定的外,學校視考生必考科目與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為高考總分,以此為基準錄取。同等條件下,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選考科目上線生源不足,則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藝術設計(美術文、理)、工業設計專業(美術文理)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高考文化課由學校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數學成績計入總分),錄取時按照“文化課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錄取。新生入學后進行專業課復試,凡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二條國防生的招生錄取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執行。除國防生招生外,學校不限制各專業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三條 對于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的考生,需加試徒手畫。
第十四條 英語、日語專業,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達到良好以上。
第十五條 考生的英語單科以及所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原則上不能低于75分。對于一些不能滿足要求的省市,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 我校各專業外語語種的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國防生身體健康檢查按《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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