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招生簡章(2)
1、對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劃定的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對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達到我院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我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凡報考我院的符合國家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準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對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學院各專業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某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尚未錄取但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5、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一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部分專業對考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精神,部分專業的限制和要求為:
1、不招口吃、聽力受限考生的專業:旅游管理(含旅行社管理、酒店管理方向)、金融與證券(保險方向)、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方向)、英語(含商務英語、經貿英語、旅游英語方向)、應用英語(含商務英語方向);
2、不招色盲、色弱生的專業:廣播電視新聞學(含現代傳媒、廣告傳媒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方向);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色弱、色盲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各專業;
4、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廣播電視新聞學(含現代傳媒、廣告傳媒方向)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等專業。
第十二條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生亦可在重慶工商大學招生網、重慶工商大學派斯學院網站中查閱。
第十三條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有新生入學獎學金、“動感杯”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根據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有關規定,學生在學院學習期間,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生源地屬地原則申請助學貸款;學院也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或臨時困難補助。
第十四條我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學院不收取任何招生錄取費用。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院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