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長春大學光華學院招生簡章
1、高等學校名稱(全稱):長春大學光華學院? 學校代碼(國標):13600
2、校 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嶺東路283號 (郵編130031)3、辦學層次:本科4、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5、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和專業方向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面向全國計劃招生2300人,其中本科2100人,專科200人。詳見教育部學生司下發各省招生辦2009年招生計劃表,或到長春大學光華學院網站查詢。6、學位授予: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春大學光華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7、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俄語、日語、英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專業招英語考生;朝鮮語、應用韓語專業招非朝鮮族的英語考生。
8、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無要求。
9、考生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健康無嚴重疾病,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10、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設計(平面藝術設計方向)、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專業:內蒙古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藝術加試并取得藝術加試合格證,吉林、山東、黑龍江、遼寧、浙江、河北、山西、江西、新疆省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藝術聯考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投檔線后,按照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吉林、內蒙古、新疆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音樂加試并取得藝術加試合格證,黑龍江、山東、遼寧、浙江、河北、山西省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音樂聯考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投檔線后,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吉林、內蒙古、新疆省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藝術加試,山東、黑龍江、遼寧、河北、山西、浙江、江西省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播音主持類聯考合格證,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投檔線后,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排名并列者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新生入學后,學院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者、有舞弊行為者及復試成績明顯低于入學考試成績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擇優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報考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相關科目成績要求:英語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10分;對外漢語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不低于100分,高考語文成績不低于100分。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11、學費標準:執行吉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下發的收費標準,10000-15000元/年·生,專業不等。詳見下表:
長春大學光華學院學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專業名稱(本科) | 依據標準 | 收費標準(元/年) |
英語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3500 |
俄語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000 |
朝鮮語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3000 |
日語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3500 |
漢語言文學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0000 |
應用心理學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0000 |
漢語言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0000 |
廣告學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3000 |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 藝術設計(平面藝術設計方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4000 |
音樂表演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4500 |
通信工程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000 |
電子信息工程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5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500 |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50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000 |
經濟學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2500 |
會計學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500 |
財務管理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500 |
工商管理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市場營銷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旅游管理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對外漢語(新增本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播音與主持藝術(新增本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5000 |
新聞學(新增本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4000 |
應用韓語(專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0500 |
數控技術(新增專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0500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新增專科) | 吉政辦發[2007]28號文 | 11000 |
12、頒發學歷證書: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春大學光華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13、學校聯系電話:(0431)84802030、84802035、84802333
傳 真:(0431)84849991
聯系人:范老師、劉老師、蔡老師14、網 址:www.ccughc.net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