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齊齊哈爾醫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秩序,規范招生管理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確保公平公正,保證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學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及相關招生文件等制定的招生工作基本原則和要求。
第三條 學校中文全稱為齊齊哈爾醫學院,學校代碼為11230。
第四條 齊齊哈爾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是一所全日制黑龍江省屬公辦本科,上級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五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入學考核形式以全國統一考試為主,招生對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地區招生。
第六條 本章程適用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能
第七條 學校設立由院長、主管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來源計劃和招生章程,確定招生錄取工作組成員,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指導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紀律檢查小組,監督招生工作組貫徹執行招生政策、錄取原則情況和工作紀律,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等。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其工作職能是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和招生錄取工作紀律檢查小組監督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編制并向社會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來源計劃;
。ǘ┡c各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聯系落實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ㄈ┫蚴〗逃龔d報送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來源計劃;
(四)向各省招生辦公室報送招生來源計劃;
。ㄎ澹┙M織招生宣傳和考生咨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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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