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上海應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二、校址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漕寶路120號
奉賢校區:上海市奉賢區奉炮公路1255號
梅隴教學部: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61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 09 年招生計劃。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所有專業限招英語。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執行。
此外:
1 、安全工程專業、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不招收色弱考生;
2、輕化工程專業不招收重鼻炎考生;
3、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不招收HA陽性考生。
九、錄取規則 1 、錄取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根據德、智、體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時按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有走讀條件的學生優先。
2、在報考我校的考生中,對總分在本批資格線以上、高中階段獲得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原則上以錄取時的電子檔案為準),給予投檔線上文化成績加5分后排序錄取。
3、凡具有文藝特長和體育特長(近三年省市級以上競賽得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對于總分進檔的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擬錄取專業進檔考生中突出者,經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可給予錄取。
5、英語專業英語口試成績B級以上,英語筆試成績100分以上(滿分150分)。德語專業英語口試成績B級以上,英語筆試成績95分以上(滿分150分)。
6、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還必須參加各省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者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志愿。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6∶4比例計入錄取總分,擇優錄取。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
下列考生優先錄取:
(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直接錄取。
(2)上海考生專業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前150名,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直接錄取。
浙江、江蘇、江西、河南藝術類考生,錄取標準參考各省招辦的要求。
7、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需取得我校面試合格證,方可填報該志愿,面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4.5∶5.5的比例計入總分,擇優錄取。
8、在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分數達到重點本科院校批次前三名的,學校錄取后分別減免第一學年全部、1/2、1/4學費。
9、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高考分數達到重點本科院校批次第一名,若在校期間能獲得優秀獎學金,則繼續免除該考生當年學費。
10、學生入學一學年后,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經考核,給予一定比例的
學生在全校范圍內選擇轉專業學習的權利;第二學年后,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經考核,給予一定比例的學生在學科內優先選擇專業方向的權利。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 準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 元(滬價費 (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應用技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或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 021-64941403 (招辦)
十三、投訴電話 64941376 (信訪辦)、 64941367 (監察處)
十四、網址 www.sit.edu.cn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1 、 獎學金
(1) 優秀獎:每學期評定一次,獲獎學生比例不低于30%。
(2)單項獎學金:科技成果獎、精神文明獎、“忠詮—爾純”思想政治教育獎、樂爾福獎學金、中企建設獎學金、社會活動獎,單科優秀獎、體育運動獎、優秀論文獎、各類競賽獎等。
2、 資助困難學生的措施
(1)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學金、校幫困獎學金、校“詹守成獎學金”、校“勵志”獎學金等。
(2)貸:國家助學貸款。在校學生符合助學貸款申請條件的,可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最高可貸5000元/年,生活費或住宿費最高可貸1000元/年。同時,符合條件的新生在報到當日,可給予1000元的“誠信助學貸款”。
(3)勤: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并優先考慮申請助學貸款的經濟困難學生。
(4) 補:特困補助。學校對經濟貧困的學生進行定期補助;學生家庭如遇到突發性的特殊困難,可申請一次性補助。
(5) 助:社會助學。學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會、上海市紅十字會、上海市私營企業基金會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學校品學兼優貧困生的捐資助學。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