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上海中醫藥大學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梅隴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21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級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各專業均只招英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護理本科男女皆招,其他護理專業和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只招女生,其余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1 )身體健康,四肢健全。
(2)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不予錄取。
(4)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中列出的考生視力鏡片度數大于等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等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學校不予錄取。
(5)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女生面部、手部無生理缺陷及明顯其他缺陷。
(6)醫療美容技術和醫學營養各專業方向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考生。
(7)我校為醫學院校,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異常者,必須在2周內去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九、錄取規則 ( 1 )本校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并以統一高考文化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在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批次資格線上,根據各省市招辦規定的比例投檔。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嚴格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被錄取,但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3)獲得我校推薦表的考生必須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投檔線,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加6—10分,并統一按加分后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4)凡報考我校,具有民樂專長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民樂加試,經加試定為A類的考生,必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我校投檔線即可錄取,并且滿足其第一專業;B類考生必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我校投檔線即可錄取,按其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5)中醫學七年制各專業方向在同等條件下參考英語成績,擇優錄取;英語成績相同者,參考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他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參考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相同,則參考英語成績。
(6)江蘇籍考生選測科目一門必須為物理,本科二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以上(含B+B),并按先分數后等級擇優錄取。
(7)中醫學專業(針灸推拿英語方向)要求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70%
及以上,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語口試B以上(含B、B–級);藥學(中外合作)專業要求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60%及以上。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 5000 元,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 6500 元,滬價費( 2000 ) 120 號;
高職每生每學年7500元;
中外合作辦學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9000元;
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
住宿費標準
校本部:每生每學年 1500 元,滬價費( 2003 ) 56 號
梅隴校區: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
七年制專業與交大聯合辦學:前兩年住宿費按照交大標準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中醫藥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中醫藥大學本科或專科或高職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 招生辦公室: 021-51322028
十三、投訴電話 紀委: 021-51322097
十四、網址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1) 新生入學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減免部分學費
(3) 達到一定標準予以一定經濟補助
(4) 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將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十六、其他須知
(1) 七年制各專業方向新生,前兩年在上海交通大學學習,第三年回校本部學習。
(2) 保送生招生(詳見《上海中醫藥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