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介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09年度濟寧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濟寧學院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在院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進行,由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參與全過程。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六條學校全稱及代碼:濟寧學院,10454。
第七條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213155。
第八條學校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校沿革及批準時間:學校前身為濟寧師范專科學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準濟寧師范專科學校升格為濟寧學院。
第十條基本辦學條件:
★校舍、圖書、教學儀器設備
學校占地面積1200畝,校舍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建有現代化的圖書館和圖書管理系統。圖書館建筑面積3.83萬平方米,有閱覽室17個,閱覽座位3500個。現有紙質圖書94.93余萬冊,中外文期刊2600余種、8.6萬冊。另有電子圖書23萬冊、近10年國內中文全文電子期刊和碩士、博士論文數據庫(2717.77萬篇容量),2個多媒體電子閱覽室。現有教學儀器設備固定資產總值4115.62萬元。擁有電腦音樂制作系統、激光拉曼光譜儀、啤酒自釀設備、發酵罐、全自動凝膠成像系統、付立葉變換紅外光譜儀、高效液相色譜儀、數字顯微圖像教學系統等一批較為先進的大型儀器設備。多媒體教室44口、7724座,語音室8口、736座。校園網投資1160萬元,使用千兆以太網技術,具有廣播、有線電視、衛星接收等10大基礎平臺,網絡應用已開發13項,集網絡管理、教學管理、教學資源、遠程教育、教師培訓等功能于一體。
★師資隊伍
長期以來,學校高度重視高層次教師的引進與培養,教師隊伍的學歷、職稱、年齡、學緣、專業結構日趨合理,學校現有教職工851人,其中專任教師610人,有教授35人,副教授133人;博士19人,碩士285人。有全國優秀教師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者3人,曾憲梓教育基金獎獲得者15人,山東省優秀青年知識分子1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 人。
★專業、學科設置
學校設有13個系,14個本科專業、32個專科專業,其中教師教育專業17個,非教師教育專業29個,涵蓋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5大學科門類,以人文科學、理學為主要學科。擁有電教中心、網絡中心、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中心和生命科學、物理與電子等8個實驗中心,共91個基礎和專業實驗室。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9454人。
★科學研究
學校重視科研工作,教學與科研相互促進。近5年,承擔國家基金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科研項目66項,其中作為負責人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山東省優秀青年科學家基金項目1項。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承擔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獎勵基金項目1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近5年我校教師獲省、市級科研成果獎117項,其中省級(含教育廳等)科研成果獎48項。出版著作、教材96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926篇,其中國內外核心期刊709篇,被SCI、EI等收錄159篇。
★辦學理念及育人體系
學校堅持“學生為本,質量立校,科學發展,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不斷深化教學改革,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學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突出師德師能,構建了優質的教師教育培養體系和以學生全面素質教育為核心,以知識教育為主線,以能力和教師技能培養為重點的育人體系。
★校訓、校風、學風
學校環境優美,大學文化氛圍濃厚。經過57年的辦學砥礪,已形成“博學篤志、擇善敦行”的校訓,“至誠至樸,求是求新”的校風和“學而不厭、切問近思”的學風。
第三章 招生錄取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濟寧學院成立由校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濟寧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中共濟寧學院紀委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濟寧學院2009年招生計劃共4100人,其中本科計劃1600人,專科計劃2500人。
第十五條招生范圍及對象:招生范圍為山東省。所有本、專科專業均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論壇)及英語教育專業外語語種限定英語,其他專業不限。
第十七條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外語口試要求:英語及英語教育專業要求口試合格。
第二十條錄取批次:本科專業除音樂學、藝術設計、體育教育錄取批次為本科一批外,其余專業錄取批次為本科二批;專科專業錄取批次為專科一批。
第二十一條錄取原則:
(1)音樂學、體育教育(含本、專科)、社會體育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綜合評價信息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安排相應專業。
(2)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和美術教育、裝飾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綜合評價信息和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安排相應專業。
(3)普文、普理類進檔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綜合評價信息和專業志愿錄取,根據專業志愿、總分、相關科目成績安排專業。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校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修業年限:本科專業標準修業年限為4年,專科專業為3年。
第二十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完成規定學業,經教育廳審核,本科畢業生頒發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資助特困生政策: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對在校特困生設專項補助資金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校學生可向山東省農村信用社有關機構申請助學貸款,年貸款額度為本專業學費標準,在校期間最高額度以本專業學費之和為限。
學校實行人民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教育報刊社優秀特困生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受獎面達65%)和單項獎學金(受獎面達10%)。
第二十五條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公布:每一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及時在濟寧學院網站(www.jnxy.edu.cn)公布。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7—4670666、3196060、3196160;學校招生監督電話3196169。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濟寧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濟寧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或未來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濟寧學院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