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招生簡章
為保障我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進行,維護學校、考生的正當權益,本著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2、生源所在地為陜西省的考生在省美術類統考合格和文化課達到藝術類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專業課單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參考考生的文化課總成績錄取;
3、上述4個專業對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有一定的要求。專業課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可以破格錄取。
(六)社會體育專業考生的錄取,在文化課和專業課同時達到同批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錄取原則執行,無明確要求的,則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至低擇優錄取,且對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均有一定的要求。
(七)我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新生。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內容外,我校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學、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給水排水工程、藝術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盲、色弱)考生。
(八)對已錄取的新生,在進校三個月之內將進行嚴格復查,凡發現高考舞弊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包括取消學籍)。對觸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 本校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按學生所學專業的類別(非指參加高考時的考生類別)劃分,分別為:
理工類4500元/學年;管理類4500元/學年;文史類3500元/學年;體育類4500元/學年;外語類4500元/學年;藝術類9000元/學年; 住宿費1100元/學年。
第十三條 學生獎學金:本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學金額度為3000元至300元不等,獲獎比例約35%左右。同時設有寶鋼獎學金、西飛鋁業建筑獎(助)學基金、高科集團·天地源獎學金等數十項社會企業獎學金。對已被我校錄取的第一志愿且成績優異的考生,學校設有2000元至500元額度不等的新生獎學金。
第十四條 資助經濟困難生的政策和措施: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品學兼優的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社會企業設立的貧困生獎學金。
第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校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校招生咨詢電話:029—82202288;
傳 真:029—82205014;
本校網址:www.xauat.edu.cn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