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及駐保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一)基本條件: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二)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三)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②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⑥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四)注意事項: ①已取得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 書》(在有效期內),并符合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必須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的考試(可免試“外經貿外語”)。 ②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在報名時必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單。 ③ 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組織的外銷員資格考試單科合格成績無效。 ④ 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三、 口語注意事項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由全國統一命題,各地組織實施。口語考試應在一天內全部完成,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具體的考試操作方法按《外經貿外語口語考試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規定進行。 四、筆試注意事項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試卷今年改動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 報名時間及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22日至5月13日,網址:www.hebpta.com.cn。 資格確認和交費時間:2010年5月17日至21日。地點:保定市行政服務大廳,電話:3355056。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單位匯總保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考試合格人員報名表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和人事(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 六、在報名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在報名時必須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三)從2009年起已經撤銷考一科的級別設置。 七、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本專業考試。 (一) 偽造、涂改學歷、資歷證明; (二) 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八、考試內容說明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試卷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做答。 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試卷設置不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草稿紙由考試管理部門發放給考生,考后收回。 九、考試收費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口語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64元。 十、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和指定用書的征訂與發行工作由中國商務出版社考試教材發行部負責(指定參考教材見附件3)。培訓工作由河北省商務廳負責(電話0311-87909721)。 附件:( )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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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聶榮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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