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8年成人高校招生報名工作事項說明
2008-09-26 14:21:46 來源:
根據教育部規定,從2008年起普通高等學校停止招收成人脫產班。
各成人高校要對本校招生行為實行歸口管理,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點)、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不得進行體制外招生,不得異地舉辦脫產班,不得組織考生省際異地報考。禁止招收“預科生”、“跟讀生”,杜絕考生“先上車后買票”現象。
●學歷層次、學習形式及學制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起點本科(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本科(簡稱高起本)和專科(高職)三種,學習形式以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或函授為主,兼有全日制脫產。其中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兩年半,高起本五年,專科兩年半;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兩年,高起本四年,專科兩年。
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學校外,一般不安排函授招生計劃。業余學習形式計劃只能在學校所在地安排。
●報考條件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均可報考。其中報考高起本或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考生,需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考生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我省原則上只接納本省戶口的考生報名和參加考試。外省戶籍考生確需在我省報考,須憑暫住證或在我省工作的單位證明或有關固定居住證明。允許在省內跨市縣報考。
●網上報名和填報志愿
網上報名分為網上信息輸入和現場信息確認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8月16日至8月30日,考生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網址www.zjzs.net),按規定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階段現場信息確認,時間為9月7日-11日;考生持本人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到自己選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交費、攝像和信息確認手續。報考專升本和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到各設區市招生考試機構設立的報名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
報考專升本、高起本和專科考生可分別填報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兼報相同科類的專科,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兼報相應的文、理科,但考生不得跨類兼報在同一批次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在現場信息確認之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志愿進行修改,現場信息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對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統一向社會公布,未錄取的上線考生可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站(網址www.zjzs.net),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網上補報志愿。補報志愿不再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為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考生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報名號和密碼。
符合免試或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在現場信息確認時,須交驗有關原始證件、復印件和單位證明,并填寫免試、照顧加分考生登記表。 全國成人高校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11日和12日,具體安排如下:
1.高中起點本科、專科
日期 時間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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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語文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文科) 數學(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 專升本
日期 時間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一) 高等數學(二) 民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 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考一門 |
14:30-17:00 | 外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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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1.高中起點本科
理科(含理科藝術、體育):語文、數學(理)、外語、物理化學綜合。
文科(含文科藝術、體育):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
2.專科
理科(含理科藝術、體育)、醫學類、中醫藥類:語文、數學(理)、外語。
文科(含文科藝術、體育)、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監獄管理、勞教管理專業,公安類院校各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
3.專升本考試科目
(1)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中醫、中藥學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學、理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學、管理學、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中藥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中醫學類、藥學類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統考科目根據教育部2007年版《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高中起點本科、專科及專升本外語考試科目分為英語、俄語、日語三個語種,考生可根據報考院校的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其中專升本的日語、俄語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命題。
●錄取工作
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時間在11月底至12月5日,分三批進行。第一批:專升本及高起本專業;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職學院)及教育學院的專科專業;第三批:其它院校的專科專業。
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投檔照顧政策及錄取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加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1)設區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年滿25周歲(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士兵退役證》,省教育考試院可在考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加分不得累計。
對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在上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最大幅度不超過20分。
為鼓勵和支持在職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提高學歷層次,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原則上均予以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