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醫科大學08年成考招生章程
2008-07-30 20:36:33 來源: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北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及我校的辦學條件,進一步規范管理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工作,增加透明度,更好地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在研究我校具體情況的基礎上,特制定本章程。
一、辦學基本概況及特色
首都醫科大學是北京市屬重點高等醫學院校。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于1985年經國家教委批準正式開始招生,始終以為北京市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服務為宗旨,以注重教學質量和方便學生學習為辦學指導思想。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教學主要依托本校教育資源,分別由我校繼續教育學院和燕京醫學院主辦,授課地點較多,分布在本市城區及部分郊區縣,方便學生就近上課。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
1、高起本層次(80人):護理學
2、專升本層次(520人):臨床醫學、護理學、藥學
3、高起專層次(760人):臨床醫學、護理、中藥、藥學
三、招生范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高等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報名考試地點
1、考試科目實行全國統考,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或暫住證所在地區縣報名并參加考試。
2、我校本年度高起本5年制護理學專業需加試一門專業課(護理學基礎),其他專業不加試專業課。報考高起本5年制護理學專業的考生須于9月1日至5日工作時間,攜帶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本人身份證及考試費,到首都醫科大學第二教學樓125房間辦理專業課加試報名,聯系電話010-83911616、83911728、83911066.
四、錄取原則及新生資格審查
1、我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依據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在符合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符合國家規定的提檔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計入總成績,提檔照顧政策具體條款請參見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bjeea.cn)相關網頁。預科生在填報志愿時請注意今年的招生專業代碼與去年有所不同。
3、我校本年度專升本臨床醫學、護理學,高起專護理專業擬開設郊區教學點為房山區、順義區、平谷區、懷柔區、密云縣、昌平區,具體招生原則參見第4條。
4、當考生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已滿額時,可考慮其第二志愿專業;在第一志愿專業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錄取分數線及本校該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經調劑錄取后仍不足30人的專業或教學點,我校將酌情予以停辦,已上線考生可轉至其第二志愿專業,或由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調劑至其他院校參加錄取。
5、新生入學后,我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有關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專升本”考生在新生報到時,須持本人國家承認學歷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6、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所頒發的文件執行。
五、收費標準及學習形式
1、我校收取的學費嚴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審批的標準執行。
2、高起本護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3,000元/學年。人。高起專藥學、中藥專業學費標準為2,600元/學年。人,其余高起專專業學費標準為2,200元/學年。人。專升本專業學費標準2,700元/學年。人。
3、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學年制,按不同層次、專業一般為3~5年。具體招生計劃及上課地點可參見我校2008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