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008-07-17 09:17:11 來源:育路成人高考頻道
一、報名條件及招生對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中起點升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4.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⑴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⑵ 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⑶ 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⑷ 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5.符合上述報考條件,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為積極推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化建設,提高招生工作的技術含量和服務質量,更科學、更準確、更快捷地采集考生信息,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網上報名。采取考生先在網上遠程報名,再到縣(區)招考辦設置的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如果只進行了網上報名,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確認點確認,則報名無效,不能參加考試。
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及符合免試或錄取時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均需在報名時交驗原始證件和復印件,原件由縣(區)招考辦審核,并由負責人在復印件反面簽字,設區市招考辦負責審查,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受理。
堅決杜絕有組織的考生異地報考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1.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8月15日至31日;
報名點確認時間:9月1日至5日。
2.報名辦法
詳見附件四《江西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三、考試科目及命題范圍
1.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二)
2.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兩門公共課為政治、英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三)
以上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3.統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升專科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4.報考藝術和體育專業,需加試專業課。專業課考試均由各招生學校自行組織。考生憑準考證于10月18日至19日到所報學校參加考試,11月5日前各招生學校將考生加試的專業課成績紙質材料及成績庫寄送省高招辦成招科。
四、考試時間和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為2008年10 月11日至12日(具體考試科目和時間見附件一)。
成人高考考試組織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由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管理。專科起點升本科各專業集中在設區市政府所在地考試;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原則上在設區市政府所在地考試,如考生過多可實行分片考試。具體考點由各設區市招考辦向省高招辦提出申請,經批復后向社會公布。各設區市要根據各層次不同考試時間,合理選擇考點。每科考試采取輪換監考員的辦法。在考試期間,省高招委將派出考試巡視組分赴各考區協助設區市做好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為加強對成人高考的技術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現代通訊工具作弊,今年我省將繼續在全省所有考場安裝手機信號屏蔽器。
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網上評卷。考生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答客觀題,用中性黑色簽字筆答主觀題。考生必須自備2B鉛筆、中性黑色簽字筆和橡皮擦。
五、評卷及通知考生成績
網上評卷工作,由省高招辦統一組織,在有關高校進行。
考生考試成績由縣(區)招考辦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認為自己的考試成績有誤,需要核查,可在11月7日至8日向縣(區)招考辦提出申請,繳納每科5元核查費,并辦理有關手續。
六、錄取工作
㈠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領導,省高招辦組織,分批在網上進行。網上錄取分為現場局域網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集中批量錄取時間為11月20-29日,調劑錄取時間為12月13-17日。
㈡錄取新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高招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發揮校內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機制。
㈢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經省高招委批準報教育部備案后執行。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中起點升專科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㈣錄取時,省高招辦原則上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要求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科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升本科的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㈤錄取及提檔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4.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學在職教師學歷水平,實現“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我省中小學在職教師(須出具所在學校、縣<區>教育局的證明和教師資格證),可以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⑴獲得設區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省直廳、局系統,省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我省大型企業單位見附件五)。
⑵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⑶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⑸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⑹省政府明確劃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鄉、村(貴溪市樟坪畬族鄉等7個民族鄉和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畬族村等7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設區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⑺老區貧困鄉考生(戶口、工資關系均在貧困鄉所屬單位);農業戶籍考生。
⑻年滿25周歲以上(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累計。
㈥錄取新生工作由省高招辦統一安排,分批在網上進行。招生學校根據投檔名單和錄取原則提出錄取名單,報省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按審核后的錄取名單寄發省高招辦統一印制的《新生入學通知書》。
錄取的新生,憑《新生入學通知書》、《準考證》和《報考信息核對表》(專升本的新生還須持考生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高等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到招生學校報到。
㈦各成人高校每錄取一名新生按65元的標準向省高招辦繳納招生錄取費。
㈧成人高校部分招生專業上線考生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班時,可以削減或停止執行該專業的招生計劃。報考該專業并已上錄取線的考生,可參加調劑錄取。學校在不突破本校招生總計劃的前提下,各專業之間的計劃可視生源情況自行調整,但辦學形式為“函授”、“業余”的招生計劃,不可調整為辦學形式為“脫產”的招生計劃。
㈨各類成人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次年春季入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已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學校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高招辦備案。
錄取至專升本層次的新生報到時,必須持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高等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并與院校簽訂內容為所持畢業證真實屬實,如有虛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的責任書。對不能提供真實畢業證或不簽責任書的考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則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學生簽訂的責任書由錄取院校保管,存放時間至學生畢業。
㈩各類成人高等學校學生畢業后,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文憑,享受有關待遇。按照省公安廳《全省公安機關保護和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贛公發[2001]13號)規定,凡農業戶籍畢業生需在縣級城鎮落戶,可辦理“農轉非”手續。
七、強化管理、優化服務、嚴肅紀律
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選拔和培養人才的重要方式。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穩定和倡導良好社會風氣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工作,充分認識考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考試中的違規行為給社會誠信、教育公平公正所帶來的危害,根據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安全、公平、公正,保證新生質量。
2008年是我省教育系統的“規范管理年”,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將嚴密報考組織管理,嚴格報名資格審查,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規定作為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規范管理”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招生服務水平。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進一步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開的工作體系,對于考生應予知曉的招生政策、報名資格、考試辦法、錄取規則以及成人高校辦學資格、辦學類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等信息,應全面、準確、及時向考生公布,使“陽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態化。對于可能影響考生考試和錄取的重要事項還應履行告知義務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對報考專升本的考生,特別要告知其被錄取后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被取消入學資格;二是嚴格執行報考政策和規定,規范對考生專科畢業證的查驗,嚴把報名資格審查關。報名確認點查驗的畢業證復印件和考生簽訂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設區市招考辦要統一保管,存放時間為四年;三是嚴格禁止大規模組織考生跨省報考,嚴查、嚴管報名地與戶口所在地不符的考生群體;四是加強對成人高校招生報考宣傳各環節的管理,規范招生宣傳,嚴禁在招生宣傳中以任何模糊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通過亂許諾惡性競爭生源;五是加強各成人高校招生行為的歸口管理,特別要加強函授站和教學點規范招生的嚴格管理。各成人高校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點)、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不得進行體制外招生;六是從今年起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產學生,對于體制外招收的脫產學生教育部一律不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凡違規招收脫產學生的普通高校將被取消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招生考試工作隊伍建設,優化招生結構,全面提高招生考試管理水平。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嚴格招生考試紀律,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要繼續抓好誠信考試教育活動。各地要根據成人考生的特點,在考前通過各種形式加強誠信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則和考試違規違紀處理辦法。考前要求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考后要為考生建立誠信檔案。要進一步加強考前宣傳工作,弘揚“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社會風尚,營造“違紀必究、作弊必懲”的考試環境。
對違反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規定考生的處理,依照教育部2004年5月頒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18號令)執行。
八、其他
1.為使成人高考考生和招生學校了解成人招生中的有關信息,現將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江西省教育廳“江西教育網”予以公布: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
江西教育網網址:http://www.jxedu.gov.cn
2.各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和招考辦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2008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