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成人高考考生忽視考試規則而留下遺憾
2005-10-20 08:40:43 來源:北京考試報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藍、黑色鋼筆(圓珠筆)以及2B鉛筆等,而涂改液等是堅決不允許帶進考場并使用的。然而在考試中,相當一部分成考生卻表現出對規定的模糊和不在意。誤觸考試紀律的考生因此受到了取消當科成績等處理。
據宣武區某考點的主考老師介紹,在10月15日的數學考試科目進行時,一位考生剛過30分鐘扔下試卷就出考場,害得監考老師在其后面緊追,經解釋考試規則后又將其勸回。另一名考生,攜帶手機(已關機)入場,結果在考試過程中叫醒鈴聲突然響了,考務工作人員根據“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的規定,立即對其違紀事實進行了確認,考生本人也簽字認同。該考生隨后雖然完成了考試,但根據教育考試處理辦法,其當科成績將被取消。
據了解,從第一天考試起,有一批考生在考前忘帶鉛筆,有個別考生連鋼筆、圓珠筆都沒帶,到了考場才向監考老師反映要筆。某考點準備了幾百根2B鉛筆,一場考試就被考生全拿光了。一位監考老師說,還有的考生,正做著題突然就從口袋掏出修改液涂改試卷,制止都來不及。根據考試規則,就必須對相應考生的違紀事實做出記錄并隨后由相關部門做出處理。
有關人士分析,跟考試相關的要求、規定,在準考證的背后就有說明。考生依然出現諸多問題,說明相關考生根本就忽視了對考試規則的學習,也必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