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5年成人高考8月21日—8月27日
2005-08-10 08:35:17 來源: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5年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報名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擁護中國GCD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職(高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根據衛生部《關于2004年全國成人高校醫學類專業招生條件建議的函》(衛科教便函[2004]57號)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②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③報考醫學門類其它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④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各市招生部門要以適當方式告知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請其慎重填報志愿。
(5)身體健康;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6)考生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若在異地工作,由工作單位出具報名介紹信,憑工作證件方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報名時間:8月21日—8月27日
3、報名手續
(1)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站報名。經省轄市招辦批準,也可受理有組織的集體報名。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層次畢業證書及復印件。根據成人高校專科畢業生冬季才能取得專科學歷的實際,從今年起我省成人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專升本。但應由所在高校組織集體報名,報名時要向當地招辦提供考生當年專科升學考試的準考證號。各省轄市招辦根據當年錄取信息進行考試資格審查。考生入學報到時,招生學校審查其專科畢業證書,不能出具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接受入學注冊。本科畢業資格審查時,由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審查專科畢業證書,不具備的不能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現役軍人報考應持軍官證或士兵證及復印件。2005年復員、退伍軍人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持復員證或退伍證和復印件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站報名。
(2)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應交驗有關證件,根據規定交納繳納報名考試費、信息采集費。考生填寫《考生登記表》時,須仔細閱讀《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應由本人填寫和簽字的部分,必須由本人按照規定如實填寫,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報名時要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拒簽者,不接受其報考。
4、志愿填報
考生可根據《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選報一個志愿或兩個志愿,如報兩個志愿,兩個志愿可以都報本科或專科,高中起點的考生也可以報一個本科,一個專科,但必須將本科作為第一志愿。報考兩個志愿應遵循的原則是:
(1)專科起點升本科,兩個志愿的科類必須相同。
(2)報考高中起點的,所報第二志愿的考試科目(含加試科目)必須包含在第一志愿考試科目(含加試科目)內。
5、證書、證件審查
(1)省轄市招辦負責組織對考生的照顧條件進行審查認定并予以涂卡。考生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由工作人員審查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有關資格認證專用章。
(2)報考“專升本”考生的畢業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勞模、優秀運動員和醫學類專業考生的證件,由各省轄市招辦統一組織審查。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后,簽名并加蓋資格印章。符合免試條件的勞模、優秀運動員等考生的證件,于9月3日前報省招辦復審。報考“專升本”考生的證書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6、考生報名信息采集
(1)考生的基本情況信息通過光電閱讀器閱讀《考生報名卡》采集或根據考生填涂的《考生報名卡》進行手工錄入。現場打印《考生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考生現場核對。錯誤信息要及時糾正,無誤后分別由考生本人和報名點負責人在規定位置簽字確認。
(2)考生的照片信息通過數碼攝相機(相機)等設備采集。照片統一采用白色背景,加“2005年成人高考”字樣的徽標和報名序號。采集的考生照片應按新身份證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照相要在報名時進行。
7、考生的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學時進行。
二、考試
1、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并制訂答案及評分參考。
2、全國統考啟用前的試題(包括副題)、答案及評分參考為絕密級事項。
3、省轄市招辦和有關高等學校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加強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應急反應機制、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直報省招辦,省招辦接報后立即上報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4、考場設在省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場的編排由省招辦統一使用計算機分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按考試科類集中編排。
5、考試科目如下:
(1)高中起點升本科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語文、數學(文)、外語、史地。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外語、理化。
(2)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 (含外語類) :語文、數學(文)、英語。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英語。
高中起點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3)專升本考試科目
文史、中醫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理工類:政治、英語、高數(一)。
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數(二)。
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統考科目按教育部教學司[2005]1號文件要求使用新的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所有統一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職(高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6、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2005年10月15—16日。
7、術科加試
(1)高中起點升本、專科體育加試由招生學校負責。
(2)高等藝術類院校藝術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單獨加試的部屬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術科加試,由招生院校組織。
(3)報考非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術科加試由省招辦統一組織,時間定在10月22—23日。美術、工藝美術專業術科加試地點設在河南大學;藝術設計專業加試地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學院;音樂專業加試地點設在河南師范大學。《加試須知》和《考試說明》詳見《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4)其他專業如需加試,招生學校應在省招辦向社會公布的《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
(5)加試成績和加試合格考生名單于10月底前報省招辦。
三、評卷工作
1、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和管理。高中起點語文科繼續進行網上評卷,客觀題部分采用計算機評閱,主觀題部分組織評卷教師評閱。
2、評卷院校要建立評卷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領導擔任,評卷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本評卷點的評卷、登分工作。評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卷工作的組織和日常行政事務的處理,做好評卷安全保密工作。評卷院校分學科成立學科評卷小組,組長由具有本學科高級職稱的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和組織本學科的評卷工作。
3、各評卷點要建立答卷保管室,用于評卷期間存放國家教育秘密級的成人高招全國統一考試答卷。答卷保管室要符合河南省教育廳、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國家保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細則》的通知要求。答卷保密員及保衛人員的選聘要求,具有良好政治素質,保密觀念強,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格遵守紀律,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且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試的高等院校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和公安或武警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評卷工作要貫徹“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寬嚴適度,始終如一。閱卷評分實行崗位責任制。評卷采取流水作業,作文與論述題由兩人共同評閱,評閱答卷中若有疑問,須經討論解決,不能統一時,由學科評卷組長仲裁。評卷中注意加強對雷同卷的判定與核實工作,一旦發現要及時報評卷領導小組確認。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或其他異常情況,應迅速報告省招辦。
5、在評閱答卷過程中,要組織專人對各題進行復查,保證評卷質量。經復查改動的成績須有復查組長和復查教師共同簽名。
6、考生的答卷及成績在考試信息公布前屬國家秘密,評卷點要保證試卷的安全保密,參與評卷工作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向外界透露統分進度和有關情況。在評卷期間任何人不得查詢,不得泄露試卷密碼編號和考生成績 。對發生答卷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故,應立即報省招生辦公室。
7、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8、考生答卷自考試結束起,由省轄市招辦按國家秘密級材料保存半年。
四、錄取
1、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工作,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各高等學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工作于11月20日開始,12月底前結束。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和省招辦要保證相互聯絡通訊的暢通。
2、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3、錄取新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考試科類全省統一劃定。其中高中起點升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體育類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中起點升專科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專業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參考。體育類專業考生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已向社會公布,要求考生參加本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的院校,可自主確定專業課加試成績合格線。
4、錄取時,省招辦原則上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考生電子檔案是成人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網上評卷科目答卷掃描信息和考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四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報名機讀卡、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和考場記錄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6、錄取分本科和專科兩個批次,每批均按一、二志愿的順序分輪進行。
7、網上錄取操作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應向省招辦提出參加調劑錄取的報告。省招辦匯總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參加調劑錄取的院校和專業,供上線落選考生再次填報志愿。參加調劑錄取的考生于12月9日至11日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重新填報志愿。各省轄市招辦做好參加調劑錄取考生的信息采集工作,調劑錄取工作在12月下旬進行。
8、成人高等學校根據省招辦審核后的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五、錄取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省轄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我省14個企業名單見附件二)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蘇區、山區、貧困縣(我省53個縣名單見附件三)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省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
(9)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
5、成人中專應屆優秀畢業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其照顧資格按我廳職成教處審查結果確認。
6、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7、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在上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有差異的,其照顧分數取高分值,但不得累計。
六、新生入學復查和招生違規行為的處理
1、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辦備案。
2、對考生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進行處理。
3、對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和《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管理辦法》(河南省教育廳教招辦〔2005〕174號)執行。
一、報名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擁護中國GCD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職(高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根據衛生部《關于2004年全國成人高校醫學類專業招生條件建議的函》(衛科教便函[2004]57號)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②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③報考醫學門類其它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④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各市招生部門要以適當方式告知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請其慎重填報志愿。
(5)身體健康;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6)考生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若在異地工作,由工作單位出具報名介紹信,憑工作證件方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報名時間:8月21日—8月27日
3、報名手續
(1)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站報名。經省轄市招辦批準,也可受理有組織的集體報名。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以上層次畢業證書及復印件。根據成人高校專科畢業生冬季才能取得專科學歷的實際,從今年起我省成人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專升本。但應由所在高校組織集體報名,報名時要向當地招辦提供考生當年專科升學考試的準考證號。各省轄市招辦根據當年錄取信息進行考試資格審查。考生入學報到時,招生學校審查其專科畢業證書,不能出具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接受入學注冊。本科畢業資格審查時,由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審查專科畢業證書,不具備的不能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現役軍人報考應持軍官證或士兵證及復印件。2005年復員、退伍軍人尚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持復員證或退伍證和復印件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站報名。
(2)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時,應交驗有關證件,根據規定交納繳納報名考試費、信息采集費。考生填寫《考生登記表》時,須仔細閱讀《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應由本人填寫和簽字的部分,必須由本人按照規定如實填寫,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報名時要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拒簽者,不接受其報考。
4、志愿填報
考生可根據《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選報一個志愿或兩個志愿,如報兩個志愿,兩個志愿可以都報本科或專科,高中起點的考生也可以報一個本科,一個專科,但必須將本科作為第一志愿。報考兩個志愿應遵循的原則是:
(1)專科起點升本科,兩個志愿的科類必須相同。
(2)報考高中起點的,所報第二志愿的考試科目(含加試科目)必須包含在第一志愿考試科目(含加試科目)內。
5、證書、證件審查
(1)省轄市招辦負責組織對考生的照顧條件進行審查認定并予以涂卡。考生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由工作人員審查后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有關資格認證專用章。
(2)報考“專升本”考生的畢業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勞模、優秀運動員和醫學類專業考生的證件,由各省轄市招辦統一組織審查。負責審查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后,簽名并加蓋資格印章。符合免試條件的勞模、優秀運動員等考生的證件,于9月3日前報省招辦復審。報考“專升本”考生的證書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6、考生報名信息采集
(1)考生的基本情況信息通過光電閱讀器閱讀《考生報名卡》采集或根據考生填涂的《考生報名卡》進行手工錄入。現場打印《考生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考生現場核對。錯誤信息要及時糾正,無誤后分別由考生本人和報名點負責人在規定位置簽字確認。
(2)考生的照片信息通過數碼攝相機(相機)等設備采集。照片統一采用白色背景,加“2005年成人高考”字樣的徽標和報名序號。采集的考生照片應按新身份證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照相要在報名時進行。
7、考生的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學時進行。
二、考試
1、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并制訂答案及評分參考。
2、全國統考啟用前的試題(包括副題)、答案及評分參考為絕密級事項。
3、省轄市招辦和有關高等學校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加強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應急反應機制、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直報省招辦,省招辦接報后立即上報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4、考場設在省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場的編排由省招辦統一使用計算機分專升本、高起本、高起專按考試科類集中編排。
5、考試科目如下:
(1)高中起點升本科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語文、數學(文)、外語、史地。
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外語、理化。
(2)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 (含外語類) :語文、數學(文)、英語。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英語。
高中起點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3)專升本考試科目
文史、中醫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理工類:政治、英語、高數(一)。
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數(二)。
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統考科目按教育部教學司[2005]1號文件要求使用新的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所有統一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職(高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6、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2005年10月15—16日。
7、術科加試
(1)高中起點升本、專科體育加試由招生學校負責。
(2)高等藝術類院校藝術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單獨加試的部屬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術科加試,由招生院校組織。
(3)報考非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術科加試由省招辦統一組織,時間定在10月22—23日。美術、工藝美術專業術科加試地點設在河南大學;藝術設計專業加試地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學院;音樂專業加試地點設在河南師范大學。《加試須知》和《考試說明》詳見《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4)其他專業如需加試,招生學校應在省招辦向社會公布的《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
(5)加試成績和加試合格考生名單于10月底前報省招辦。
三、評卷工作
1、評卷、登分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和管理。高中起點語文科繼續進行網上評卷,客觀題部分采用計算機評閱,主觀題部分組織評卷教師評閱。
2、評卷院校要建立評卷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領導擔任,評卷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本評卷點的評卷、登分工作。評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卷工作的組織和日常行政事務的處理,做好評卷安全保密工作。評卷院校分學科成立學科評卷小組,組長由具有本學科高級職稱的人員擔任,具體負責和組織本學科的評卷工作。
3、各評卷點要建立答卷保管室,用于評卷期間存放國家教育秘密級的成人高招全國統一考試答卷。答卷保管室要符合河南省教育廳、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國家保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細則》的通知要求。答卷保密員及保衛人員的選聘要求,具有良好政治素質,保密觀念強,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格遵守紀律,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且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試的高等院校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和公安或武警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評卷工作要貫徹“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做到給分有理,扣分有據,寬嚴適度,始終如一。閱卷評分實行崗位責任制。評卷采取流水作業,作文與論述題由兩人共同評閱,評閱答卷中若有疑問,須經討論解決,不能統一時,由學科評卷組長仲裁。評卷中注意加強對雷同卷的判定與核實工作,一旦發現要及時報評卷領導小組確認。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或其他異常情況,應迅速報告省招辦。
5、在評閱答卷過程中,要組織專人對各題進行復查,保證評卷質量。經復查改動的成績須有復查組長和復查教師共同簽名。
6、考生的答卷及成績在考試信息公布前屬國家秘密,評卷點要保證試卷的安全保密,參與評卷工作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向外界透露統分進度和有關情況。在評卷期間任何人不得查詢,不得泄露試卷密碼編號和考生成績 。對發生答卷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故,應立即報省招生辦公室。
7、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8、考生答卷自考試結束起,由省轄市招辦按國家秘密級材料保存半年。
四、錄取
1、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工作,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各高等學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工作于11月20日開始,12月底前結束。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和省招辦要保證相互聯絡通訊的暢通。
2、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3、錄取新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數分考試科類全省統一劃定。其中高中起點升本科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體育類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中起點升專科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相應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專業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參考。體育類專業考生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已向社會公布,要求考生參加本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的院校,可自主確定專業課加試成績合格線。
4、錄取時,省招辦原則上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考生電子檔案是成人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網上評卷科目答卷掃描信息和考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四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報名機讀卡、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和考場記錄等紙介質材料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
6、錄取分本科和專科兩個批次,每批均按一、二志愿的順序分輪進行。
7、網上錄取操作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應向省招辦提出參加調劑錄取的報告。省招辦匯總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參加調劑錄取的院校和專業,供上線落選考生再次填報志愿。參加調劑錄取的考生于12月9日至11日到省轄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重新填報志愿。各省轄市招辦做好參加調劑錄取考生的信息采集工作,調劑錄取工作在12月下旬進行。
8、成人高等學校根據省招辦審核后的錄取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五、錄取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省轄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我省14個企業名單見附件二)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蘇區、山區、貧困縣(我省53個縣名單見附件三)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省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
(9)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
5、成人中專應屆優秀畢業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其照顧資格按我廳職成教處審查結果確認。
6、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7、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在上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有差異的,其照顧分數取高分值,但不得累計。
六、新生入學復查和招生違規行為的處理
1、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辦備案。
2、對考生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進行處理。
3、對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和《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管理辦法》(河南省教育廳教招辦〔2005〕174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