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解讀*****
2005-08-08 09:52:39 來源:中國招生考試論壇
[b]報 名[/b]
(一)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擁護中國GCD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我省普通、成人高校2006年春季畢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2006年春季畢業生證明書》報考專升本,但新生入學時須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4.根據衛生部科教司《關于2004年全國成人高校醫學類專業招生條件建議的函》(衛科教便函200457號)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醫學院校要以適當方式告知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請其慎重填報志愿。
5.專升本專項師資計劃限招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教師;其他學校和專業對報考對象的特殊要求由主管部門確定,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6.身體健康;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二)報名時間2005年8月30日—9月5日。
(三)報名地點考生一律在所在市、縣招辦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其中,專升本考生報名工作由報名點受理,報名資格由各市招辦組織統一審查。
(四)報名手續及要求
1.考生應先到報名點領取報名信息卡、《報考指南》等有關材料。
2.考生報名時交讀報名信息卡并由報名點現場電子攝像;報名點打印《考生報名校對卡》交給考生檢查,考生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考生填涂信息發生差錯影響考試和錄取,由考生本人負責。
3.考生應同時交驗交存以下材料:
(1)交驗本人身份證或現役軍人證,交存復印件。
(2)專升本考生應交驗本人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現場掃描)并交存復印件;2006年春季畢業的普通、成人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須交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2006年春季應屆專科畢業生證明書》原件(現場掃描)并交存復印件。
(3)符合照顧加分的考生應交存照顧加分申請,并交驗交存相應的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
(4)交存由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填報志愿
1.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可以填報考試科目組相同的兩個學校(各1個專業)志愿和其他院校服從志愿。
2.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考生,可按本科和專科兩個層次分別填報二個學校(各1個專業)志愿和院校服從志愿,也可以只填報本科或只填報專科志愿,但文、理、藝、體類專業互不兼報。所報考的專業科類應一致,不一致時,以第一專業志愿為準(填有本、專科兩個批次志愿的,以本科第一志愿為準)。
3.考生報考有招生范圍和特別條件限制的學校或專業,應符合該專業所限范圍和條件。
(六)免試生報名工作由省招辦直接受理。免試生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申請;
2.單位同意報名的介紹信;
3.符合免試條件的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一底版二英寸照片2張;5.高中畢業或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報名費用。
[b]考 試[/b]
(一)考試科目
1.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統一考試科目。
理科:專科考語文、數學(理)、外語三門,本科增加“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一門。
文科:專科考語文、數學(文)、外語三門,本科增加“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一門。
2.專科起點升本科統考科目。專科起點升本科統一考試科目均為三門:兩門公共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兩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
3.除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考試外,招生學校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專業課,具體見省招辦編印的《招生專業目錄》中相應專業后的說明。加試專業課由學校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4.統考科目按教育部2005年2月公布的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所有統一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職(高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試時間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15日和16日。
(三)通知考生成績 1.考試成績由市招辦通知考生本人。 2.如果考生認為自己的考試成績有誤,需要核查卷面分,可在11月13日向市招辦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由市招辦通知考生本人。查分范圍為卷面答題的漏改和分數的漏登、錯登。主觀題評分寬嚴和機讀答題卡成績不屬查分范圍。
[b]照顧政策[/b]
(一)關于免試入學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體育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錄取時省招辦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此項加分條件均須由省體育局審核并直接向省招辦出函證明運動成績。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經市招辦審核,省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
(四)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經市招辦審核,省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所有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交存照顧加分申請并交驗交存相應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以后不再補辦。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錄取時如果達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投檔,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浮20分以內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一)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擁護中國GCD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我省普通、成人高校2006年春季畢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出具的《2006年春季畢業生證明書》報考專升本,但新生入學時須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4.根據衛生部科教司《關于2004年全國成人高校醫學類專業招生條件建議的函》(衛科教便函200457號)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醫學院校要以適當方式告知其畢業后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請其慎重填報志愿。
5.專升本專項師資計劃限招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教師;其他學校和專業對報考對象的特殊要求由主管部門確定,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6.身體健康;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二)報名時間2005年8月30日—9月5日。
(三)報名地點考生一律在所在市、縣招辦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其中,專升本考生報名工作由報名點受理,報名資格由各市招辦組織統一審查。
(四)報名手續及要求
1.考生應先到報名點領取報名信息卡、《報考指南》等有關材料。
2.考生報名時交讀報名信息卡并由報名點現場電子攝像;報名點打印《考生報名校對卡》交給考生檢查,考生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考生填涂信息發生差錯影響考試和錄取,由考生本人負責。
3.考生應同時交驗交存以下材料:
(1)交驗本人身份證或現役軍人證,交存復印件。
(2)專升本考生應交驗本人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現場掃描)并交存復印件;2006年春季畢業的普通、成人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須交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2006年春季應屆專科畢業生證明書》原件(現場掃描)并交存復印件。
(3)符合照顧加分的考生應交存照顧加分申請,并交驗交存相應的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
(4)交存由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填報志愿
1.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可以填報考試科目組相同的兩個學校(各1個專業)志愿和其他院校服從志愿。
2.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考生,可按本科和專科兩個層次分別填報二個學校(各1個專業)志愿和院校服從志愿,也可以只填報本科或只填報專科志愿,但文、理、藝、體類專業互不兼報。所報考的專業科類應一致,不一致時,以第一專業志愿為準(填有本、專科兩個批次志愿的,以本科第一志愿為準)。
3.考生報考有招生范圍和特別條件限制的學校或專業,應符合該專業所限范圍和條件。
(六)免試生報名工作由省招辦直接受理。免試生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申請;
2.單位同意報名的介紹信;
3.符合免試條件的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一底版二英寸照片2張;5.高中畢業或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報名費用。
[b]考 試[/b]
(一)考試科目
1.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統一考試科目。
理科:專科考語文、數學(理)、外語三門,本科增加“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一門。
文科:專科考語文、數學(文)、外語三門,本科增加“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一門。
2.專科起點升本科統考科目。專科起點升本科統一考試科目均為三門:兩門公共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兩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
3.除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考試外,招生學校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專業課,具體見省招辦編印的《招生專業目錄》中相應專業后的說明。加試專業課由學校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4.統考科目按教育部2005年2月公布的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所有統一考試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職(高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起點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試時間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15日和16日。
(三)通知考生成績 1.考試成績由市招辦通知考生本人。 2.如果考生認為自己的考試成績有誤,需要核查卷面分,可在11月13日向市招辦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由市招辦通知考生本人。查分范圍為卷面答題的漏改和分數的漏登、錯登。主觀題評分寬嚴和機讀答題卡成績不屬查分范圍。
[b]照顧政策[/b]
(一)關于免試入學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體育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省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錄取時省招辦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在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此項加分條件均須由省體育局審核并直接向省招辦出函證明運動成績。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經市招辦審核,省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
(四)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經市招辦審核,省招辦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五)所有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交存照顧加分申請并交驗交存相應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以后不再補辦。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錄取時如果達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投檔,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浮20分以內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此貼于2005年08月04日12:27:20,被 好學之友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