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理工大學成人學位申報程序
2010-05-04 15:00:21 來源:網絡
一、基本條件
(一)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紀和校規校紀。
(二)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在學期間全部課程的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
(三)非英語專業本科生參加天津市學位辦組織的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合格。
(四)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生參加天津市學位辦組織的學位第二外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等)考試,考試成績合格。
(五)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優良。
二、申請程序
(一)具備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的當年七月上旬向繼續教育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并交驗畢業生登記表、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成績單、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及答辯結果等材料。
(二)參加學校主管部門組織的“主干課程”考試(含一門基礎課和兩門專業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
(三)按學校規定交納學位申請費。
三、授予程序
(一)繼續教育學院初審申請材料后,根據擇優推薦的原則,將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報學校教務處。材料包括學位申請者在學期間的本科教學計劃、教學計劃完成情況及各科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申請者畢業鑒定及申請者所在單位的鑒定材料。
(二)學校教務處審查學位申請者材料,并于九月初組織初審合格者參加“主干課程”考試。
(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舉行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并決定擬授予學士學位者名單后,報市學位辦審批備案。批準的學生由天津理工大學頒發學士學位證書。